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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屋主管道堵塞,联系物业公司但物业公司拒绝处理。
内容:
我位于海润小区22号楼2单元504室,该小区的下水道由海隆物业公司所维护。2024年1月16日中午,我发现自家的卫生间下水道反水下水主管道堵塞。我及时向物业公司报告,物业公司随即安排人员前来但仅是观察了一下就以我家楼下4楼住户不在家疏通会导致4楼管道损坏漏水为由拒绝进行下水管道疏通。多次与物业公司维修人员沟通无果,至今物业公司也未对此事进行任何处理,已经极大的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根据物业合同,物业公司应该按时对小区内的下水道进行清洗和维护,但是因为他们未能做到按时维护,导致了本次的严重事故,我在此提出诉讼请求。希望王书记为我主持公道。
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属地管理责任范畴,我局已将具体问题交由太平区住建局调查处理,具体办理情况我局会持续关注。

回复时间:
2024-02-02 15:48:00
回复部门:
房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