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3-03-31 浏览量:463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月5日至1月26日,十三届市委第二轮第二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组开展了机动式巡察。4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住建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组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局党组坚持从自身抓起,要求每一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以上率下,积极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所有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我局信访工作水平。

  (二)明确责任分工

  市住建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围绕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了《中共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同时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时限和责任科室,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加强组织领导

  市住建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住建中心、公用中心、热力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机关党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定期与各相关单位和相关科室沟通联络,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保证整改有序推进。

  二、围绕解决突出问题,不折不扣地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指示批示精神走过场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为扩大学习实效,市住建局党组于5月9日、10日两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信访工作条例》及全市第一季度信访稳定工作情况。5月30日,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阜新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市信访局关于我市群众来市集访及有关工作建议情况的报告》。7月8日,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6月24日市委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暨全市信访工作专题会议精神。72189党组会研究信访工作512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78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谈信访工作。结合市住建局信访工作实际,明确办公室牵头抓总,全面负责信访工作,每月定期调度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制定排查台账,及时将重大信访问题向党组会汇报处理。住建中心党委于415日和628,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信访工作条例》,要求中心上下迅速落实到位。公用中心党委于526日和621日,分别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和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全中心逐级学习到位。


  2.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不实

  (1)未深入研究信访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制定下发了《市住建局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明确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负责包保各自领域信访问题,进一步压实了信访化解责任。国家第一批、第二批信访台账各5件、省交“万件化访行动”信访台账8件,均已全部化解。

  针对供热问题:为更好解决供热信访投诉,市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到市12345平台协助市领导做好市民供热电话投诉办理工作,指派2名专业同志驻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公室办公,指派1名同志驻市信访局办公,及时妥善解决群众供暖方面诉求。2021-2022年采暖期全市各投诉渠道共受理关于供热投诉25375件,比去年同期下降40.92%;省民心网“供暖直通车”按时分转率100%,反馈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100%,诉求办理综合排名在全省名列第2位,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2022-2023年度供热期(截至目前),供暖直通车留言总量1287件,办理质量综合评价排名并列全省第一。

  针对物业问题:2022年3月21日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印发阜新市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6月8日下午,召开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重点对排查整治内容和整改目标作出部署,要求各县区住建局于6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小区进行排查整治。本次整治中全市住建系统共排查问题33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对无物业管理的小区通过引进市场化物业公司、社区引导居民自治和国有物业公司兜底等模式实施物业管理,全市649个住宅小区实现了物业管理全覆盖。

  (2)未制定有效措施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仍需继续推进。出台市级《物业管理条例》和《供热管理条例》,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最新修订的条例进行制定。巡察进驻期间,省级层面未修订《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因此当时无法制定《阜新市供热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后,原则上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均应对《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重新修订,但截至目前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均未修订《物业管理条例》。并且出台条例需由市人大在年初制定立法计划,按照程序至少到2025才可出台条例。因此市住建局分别制定了《阜新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草案)》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阜新市城市供热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切实做好过渡期内的物业管理和供热管理工作。下一步,市住建局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及时上报立法计划,逐步推动出台我市《物业管理条例》和《供热管理条例》。

  根据3月26日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市住建局会同市司法局采取“联合起草、共同论证”的立法模式,完成了《阜新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工作。6月9日至7月9日,市住建局在市政府网站、市住建局网站和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对《办法》进行了公示,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按照立法程序,7月26日至8月25日,市司法局对《办法》在市政府网站上再次进行了公示。同步召开了市直相关部门和市物业管理协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综合采纳了合理化修改建议。起草工作从4月20日开始,历经五个月,进行了18次研讨和修改。10月27日,按照地方立法工作程序,市住建局将《办法》上报市政府,11月11日按照市政府要求修改后再次上报,按照2022年12月18日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12月2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市住建局草拟了《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广泛征求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意见,3月3日已将《意见》呈报市政府。

  鉴于《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9月底修订的实际情况,本供热期我市无法立即完成立法工作,因此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阜新市城市供热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作为供热相关政策的补充。同时,为保障供暖期供热系统安全、稳定、达标运行,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10月26日,市住建局起草并以阜新市决战决胜“八大攻坚战”作战总指挥部的名义印发了《阜新市“城市供暖攻坚战”实施方案》(阜攻指发〔2022〕4号),建立全链条供热管理责任体系,对全市供热企业实行领导包保制度;同时,建立供热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出“阜新供热”小程序,全面提升居民供热诉求受理效率与办理质量;方案详细说明了各项供暖保障工作及责任分工,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管理,加强各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形成全市共抓共管的供热监管氛围。《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已于9月21日完成修订正式下发,11月1日开始施行。为加强供热管理,市住建局结合省条例修订情况及我市实际,将与人大进行沟通,2023年向市人大申请将《供热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待市人大列入计划后按程序出台阜新市《供热管理条例》。

  (二)贯彻落实信访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五级书记抓信访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重点研究国家重复访、百日攻坚、万件化访台账内及其他重点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党组至少每月听取包案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党组成员共同研究化解工作。

  2.落实上级信访工作要求有差距

  (1)领导接访责任制落的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为继续加强和规范市住建局信访工作,压实领导接访责任制度,市住建局制发了《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采用定期接访、定点接访、重点约访等形式,每月接待一次群众来访。同时,建立接访台账,按时将处理结果电话、当面或者书面告知诉求人,确保信访事项及时处理,按期办结,促进“案结事了”及合理诉求解决。

  (2)领导包案工作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为解决无法领取丧葬费的问题,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积极履行包案职责,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有关人员发放丧葬费。

  3.未充分发挥信访矛盾排查预警机制作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市住建局召开党组会议,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集中开展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工作,严格落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要求,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建立排查台账,充分发挥信访矛盾排查预警机制作用,将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要求5家基层单位制定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排查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台账,严格执行信访信息报送制度。

  4.为民服务理念树的不牢

  (1)履行行业主管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针对供热信访投诉办理质量不高的问题,相关供热信访投诉案件经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审阅后予以答复,有效保障供热信访投诉办理质量,对于信访投诉问题较为集中的供热企业,分管领导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供热企业提升服务水平,保证供热质量。针对物业问题,均由业务科室直接予以详细解答;针对反映物业管理不满意的投诉事项,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内的,详细解答维修责任主体,同时将具体办理地点和电话进行告知。针对反映的物业不作为的情况,根据居民反映的情况,业务科室联系属地住建局调查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进行处理。上访人到市住建局进行投诉咨询的,业务科室会安排专人进行接待,详细为群众答疑解惑,积极帮助解决合理诉求。

  (2)督促工作口号多,可操作性的措施少。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二次供水问题:2022年,阜新水务集团先后升级改造二次加压泵站164座,老旧供水管网33.5公里。同时,严格按照国家《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泵站设备安装及验收规范》相关要求,持续推进二次加压泵站移交接收工作,已正式接收整改后符合接收条件的二次加压泵站9座。

针对供热设施、管线移交问题:经过与祥宇上品和祥宇玉品开发商沟通,两个小区移交意愿不高,且自小区建成以来未发生针对供热、供水的信访案件。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对两小区的供热、供水工作继续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继续保持两小区供热、供水“零信访”。

  5.工作重部署、轻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6月8日下午,市住建局召开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重点部署开展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要求各县区6月底完成物业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当月,各县区完成物业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7月份各县区通过企业自评、街道社区和属地主管部门认定,对物业企业进行打分,建立信用评价档案,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8月份市住建局深入各县区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核,开展综合评定,形成《阜新市住建局关于对2022年度阜新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结果的通报》,8月23日在市住建局官网向社会公布。

  (三)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化解信访矛盾方面存在的问题

  1.重复信访案件化解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市住建局制定了《关于印发〈开展全市住建领域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实施步骤、化解时限、压实责任,进一步推动案件化解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国家交办10件信访案件已全部化解。百日攻坚台账2件已化解上报。

  2.思想教育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0年以来,市住建局辽宁省信访系统共受理信访案件224案次,均已按时限办结,并答复诉求人,其中43件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与信访人沟通,通过做好思想教育、政策解释进行了化解,其他案件也由工作人员作了解释说明,获得了群众的认可。

  3.困难帮扶工作不到位

  市住建局党组、包案领导对信访人员的实际情况缺少深入了解,2020年、2021年困难帮扶次数为零。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市住建局已制定《关于对困难信访人员帮扶工作制度》,深入了解涉及住建领域诉求人基本家庭情况,排查困难人员,及时帮助到位。例如,针对信访困难群众家庭出行不便的情况,为其修建台阶,切实帮助解决问题。

  (四)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行政审批不合规,监督管理不力

  (1)燃气审批监管缺失,隐患就是事故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于2021年12月6日-2022年1月12日间,聘请省级知名燃气专家完成对全市燃气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出具了检查报告。同时,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共取缔燃气企业2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8份,对阜蒙县繁荣液化气站、阜蒙县田家加油加气站2家企业进行处罚,共处罚款2万元,确保燃气企业规范化运营。为提高燃气行业监管水平,市住建局还邀请省级专家在现场检查中通过现场教学、召开培训研讨会的方式,对各县区住建部门9名燃气监管人员进行培训。

  (2)违规审批预售许可证。《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预售审批的前置要件之一是持有施工许可证。在审批大唐荣城预售许可证时,并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于2022年6月7日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办法”学习会议,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进行了学习,梳理形成《市住建局城市商品房预售办理流程》,要求住建中心严格按照规定,在输入要件齐全后,再进行打证。

  (3)监管建设项目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问题发生后,市住建局立即要求有关企业及时补办施工许可证,截至目前,5个未批先建项目均已补办施工许可证。印发《2022年阜新市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秩序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加强行业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下发《阜新市住建局关于在房屋市政工程中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区积极开展“三包一靠”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巡察力度,及时发现、处理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整治。在住建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阜新市打击“三包一靠”举报电话,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三包一靠”整治中来,扩大整治效果。

  (4)对下协调工作缓慢。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下发《阜新市住建局关于规范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前置要件清单的通知》,对全市施工许可前置要件进行规范。由银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接原红星爱琴海烂尾项目后,在原址上开发的银通公园里项目银通公园里一、二标段施工许可证已于4月6日办理完毕。此外,市住建局还对当前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核查,在县区政府提前服务、优化审批流程等营商改革下,未批先建情况已大幅缩减。

  2.化解矛盾不彻底,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为保障全市供热质量,市住建局建立并执行供热参数日调度制度,及时发现运行问题并督促供热企业处理解决。对于个别暂时无法保障温度达标的用户,已采取测温退费方式予以解决。同时,为切实提升用户供热效果,市住建局组织相关供热企业积极协助用户查找不热原因,针对性解决问题。今年我市开展供热“拆小并大”整合工程,由阜新发电公司负责杰超热电公司供热区域,以稳定的热源为该区域居民提供供热保障,相关区域供热质量明显提升。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信访工作取得新成效

  巡察整改是全系统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巡察发现问题是手段,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工作提升才是关键和目的。当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我局信访工作明显提升,规范管理、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成效十分显著。我们将继续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  入点和落脚点,扎实做好各项信访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18-3308012;邮政信箱:阜新市细河区北新路119号(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电子邮箱:dwgzb3308012@163.com


中共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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