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阜新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函

日期: 2024-05-27 浏览量:265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为加快宜居城市建设,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助力城市市容市貌环境整治攻坚,实现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经研究,拟对《阜新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请于2024年于6月25日15:00时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到市住建局。

  1.通讯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北新路119号,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电子邮箱:fxjwfgk016@163.com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7日

 

 

 

阜新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为加快宜居城市建设,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助力城市市容市貌环境整治攻坚,实现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开展城市市容市貌环境整治,打造居民小区宜居环境,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完成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三年行动民生实事工作目标任务,让居民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及标准

  (一)环境卫生。1.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合理配置四分类垃圾箱,显著位置有垃圾分类宣传标语。2.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3.垃圾收集容器整洁密闭、无破损,周边整洁,无渗滤液,无垃圾满溢及落地现象,定期消杀,无苍蝇孳生。4.垃圾转运车整洁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现象。5.无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现象。6.按规定及时清除积雪,及时消除悬冰隐患。7.有专业的保洁人员负责卫生保洁,并有清扫记录。(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街道社区、物业企业)

  (二)基础设施。1.公共设施合理布局,市政、环卫、体育健身、健康教育宣传栏、病媒生物防制等设施整洁无破损。2.道路硬化平整,无坑洼积水、无占路设摊、无乱堆放现象。3.化粪池、污水井定期清掏,保持畅通,无污水倒灌和外溢现象,并有清掏记录。4、围栏、围墙、大门干净整洁、无锈迹、无破损。5.路灯、监控、门禁系统完好,保持正常使用。6.维修更新改造后的广场、停车场、路面、硬覆盖要满足透水功能,实现雨污分流。(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街道社区、物业企业)

  (三)专业管线。1.按照整治标准和规划要求,集中开展“飞线”整治,各类通信线路和供电线路梳理规范有序、横平竖直、整齐划一、无安全隐患。2.供水、供热、燃气等管线设施完好无损,无跑冒滴漏和安全隐患,重点区域有警示标识。3.各专业运营企业在维修更新改造相关管线设施过程中,按要求进场施工,并与物业企业或社区居委会签订承诺书,确保及时恢复破损的道路场地。(责任单位:市通管办、各专业运营企业、各县区政府)

  (四)消防安全。1.有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及微型消防站,且设施设备完好。2.无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现象。3.楼道内无停放电瓶车,楼外无电瓶车飞线充电现象。4. 要有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高空抛物、电梯使用、挤占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宣传和安全警示标识。5.要有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和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公安交警、消防救援大队、街道社区、物业企业)

  (五)车辆管理。1.自行车棚内外、顶棚无摆放杂物、整洁卫生、设施无坏损,自行车、电动车停放整齐有序。2.有符合标准、满足要求的电动车充电场所。3.有机动车辆出行和停放管理方案,并在显著位置公示。4.机动车辆设置固定的停车位,并按照指示标志方向停放有序。5.及时清理废弃的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和机动车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公安交警、街道社区、物业企业)

  (六)住宅楼体。1.住宅楼外立面无小阳台,无破损、污损,无小粘贴、小广告,外墙和构件无脱落危险隐患。2.屋面防水无渗漏,安全门和天窗完好无损、保持畅通。3.单元楼道内地面、墙面、窗台、玻璃、楼梯扶手、管线外包装干净整洁,门窗无破损,无杂物堆放,通信线路整齐划一。4.地下室通道干净整洁,照明灯完好无损。5.单元雨搭、窗台、阳台下、车库门、仓储门处无杂物堆放,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街道社区、物业企业)

  (七)公共区域。1.公告栏、公示板、围墙、围栏、电线杆、配电箱、快递箱、旧衣物收集箱等附属配套设施无乱贴乱画。2.无利用树木、线杆及其它附属设施拉线晾晒被褥、衣物。3.经营商铺禁止对外设立灯箱、牌匾,禁止堆放经营商品和杂物。4.驻区单位庭院内卫生环境干净整洁,无“十乱”现象。5.各类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要有明显的警示和安全措施,残土及时清运,施工材料堆放有序。(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街道社区、物业企业)

  (八)绿化养护。1.绿化率达到25%以上。2.公共绿地无裸露、无“小开荒”,无垃圾杂物、无宠物粪便,无毁坏、侵占绿地现象。3.树木、草坪无病虫害,无死树,成活率达到标准。4.定期修剪、灌溉、打药,保持绿植造型美观。5.通过透体墙围绿,补植针叶、阔叶树种,实现乔灌草复合式绿化模式,提高园区内绿化品质效果。6.通过林下停车的方式保持原有绿化率,满足停车需求。(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街道社区、物业企业)

  (九)公益广告。显著位置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城市、市民公约、卫生健康、文明养犬等内容的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街道社区)

  (十)物业管理。1.坚持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实现红色物业年度覆盖率递增10%。2.实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100%全覆盖。3.按照《阜新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实现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全覆盖。4.构建全科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职责部门、专业经营单位执法和职责清单进小区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街道社区、物业企业)

  三、责任分工

  (一)市住建局是开展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市住建中心对各县区具体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指导、督导、检查、通报,推进此项工作常态化、精细化,实现总体目标。

  (二)按照属地化原则,各县区政府是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住建、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对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并制定工作方案,因地制宜,强化管理,定期进行自检、自评,并建立长效机制。

  (三)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本着“收费到户、服务到终端”原则,依法承担住宅小区内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责任。

  (四)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建立物业管理工作机制,指导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及时研究解决住宅物业管理重点和难点问题,并对物业失管小区承担主体责任。

  (五)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要切实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委员会要履职尽责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同时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加快提升物业管理小区综合管理效能。

  (六)市物业管理协会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整体提升物业服务队伍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县区及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做好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机构设置,成立工作专班,配齐专业人员,加强舆论宣传,落实责任分工,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将各项任务抓好抓实,真正惠及于民。

  (二)抓好典型、全面推进。各县区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择不同类型的住宅小区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在全面开展住宅小区“体检”的基础上,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精心打造一批环境整洁、功能完善、安全有序、舒适和谐的住宅小区,通过以点带面,加快推进全市住宅小区环境品质全面提升。

  (三)检查考评、确保实效。各县区工作专班根据《阜新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检查评分表》,以属地住宅小区为单位,每周开展检查评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向市住建局报送有关信息。

  市住建局组织市住建中心,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建立“月检查、季通报、年考评”考核机制,采取实地抽查、扣分制的方式,对各县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定、评比。

  市创城办将市住建局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清单和评比结果向全市进行通报。


  附件:阜新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检查评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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