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体检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日期: 2026-10-09 浏览量:91 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孙玉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城市体检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

意见稿明确,开展城市体检,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尊重科学、尊重规律、尊重实际,找准亟须解决的问题和城市建设发展中的短板弱项;坚持改革创新,建立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工作体制机制。

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应当作为城市更新的重点,建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评估效果、巩固提升的工作机制。城市体检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建设整体情况实施综合体检,系统查找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综合体检原则上每5年开展一次。

城市体检主管部门应当结合综合体检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或城市更新工作需要,适时对住房、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专项领域,或者既有小区、社区、老旧街区厂区等开展专项体检。片区更新前应当开展专项体检。专项体检指标根据更新改造内容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置。

对城市体检查找出的问题,应当利用收集的数据对相关指标进行测算和诊断分析,并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分类,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治建议清单。

城市体检报告包括指标设置和数据收集、测算情况,问题诊断分析,以及整治对策与行动建议等内容。城市体检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城市体检报告的全面性、针对性进行论证。

综合体检成果应当作为编制实施城市更新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城市更新项目库的依据。片区的策划与更新、项目方案的编制实施应当充分运用专项体检成果。

承担城市体检工作的专业机构应当配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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