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4-29 浏览量:294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住建局:
为做好我市低保无房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经市政府党组会议审议,决定调整低保无房家庭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租赁补贴保障标准由8元/人、平方米、月调整为10元/人、平方米、月,低保无房家庭户均补贴额由240元/月上浮至300元/月。
2023年1月起执行新标准。2023年计划内租赁补贴户从2023年1月份开始补齐发放。请各县区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认真做好提标后租赁补贴金的补发工作。
特此通知。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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