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编号X2LN202104280006〕整改结果公示

日期: 2022-07-18 浏览量:408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编号X2LN202104280006:特别是违规堆放、量大面广、脏乱恶臭的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二、整改目标

  群众环境权益得到重视,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整改结果

  市环卫日检月评检查组,采取站自查、现场督察和监控排查相结合方式,每周对垃圾楼管理及作业检查不少于1次,每个垃圾站全部按要求进行冲洗除臭,气味和噪音达到环境监测标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2日

  受理部门: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科

  联系电话:3308014

  邮寄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北新路119号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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