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住建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 2023-02-17 浏览量:180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2022年,市住建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中共阜新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2022年阜新市法治为民办实事十项任务》等文件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按照《关于全面总结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将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住建局党组在市委的领导和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市委法建办《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阜法办发〔2022〕6号)文件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市住建局党组于年初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建立起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一是2022年,局理论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重要内容,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了法治水平,筑牢了理论根基。二是利用阜新住建公众号宣传《习近平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三是8月9日,召开局第17次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

  (二)全力推进法治建设

  市住建局按照《中共阜新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要求,积极推进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1.制定《阜新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为全面提升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活动,按照3月26日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要求,市住建局会同市司法局采取联合起草、共同论证的立法模式,完成了《阜新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的起草工作。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69日至79日,市住建局在市政府网站、市住建局网站和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对《办法》进行了公示,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按照立法程序,726日至825日,市司法局对《办法》在市政府网站上再次进行了公示。同步召开了市直相关部门和市物业管理协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综合采纳了合理化修改建议。起草工作从420日开始,历经5个月,进行了18次研讨和修改。近期将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出台实施。


  2.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市住建局一是开展两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未发现以国务院修改和废止的部分行政法规为依据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开展对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共梳理地方性法规2部,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以市住建局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1件,未发现与优化营商环境规定不符、与上位法律和行政法规等规定不一致的情形;三是制定《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3.加大执法力度,推动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效率

  市住建局加大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力度,积极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效率。

  一是下发《阜新市住建局2022年执法工作要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制定《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试行)》,从建立联合检查制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实现信息互通互馈等方面,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三是与市自然资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门与住建部门(综合执法)执法工作协调机制(试行)〉的通知》(阜自然发〔2022〕5号),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类审批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工程建设类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

  四是与市自然资源局联合下发《市住建局 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阜住建发〔2022〕19号),对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是与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阜住建发〔2022〕11号),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实行量化考核,建立正、负面清单管理,规范共享(电、单)车停车秩序,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六是加强焚烧祭祀治理工作。市住建局在全年重要祭祀节点即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及农历小年前夕,要求各县区住建(综合执法)部门会同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对涉嫌违规售卖祭祀用品的商户进行约谈、查处,治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售卖祭祀用品等行为,做到关键节点网格员路口值守全覆盖、执法队员全区域巡视不间断。经过整治,城区违规售卖和沿街焚烧祭祀用品行为得到根本遏制,偶发的焚烧灰烬清扫及时,整治成效明显。

  4.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市住建局按照《中共阜新市委 阜新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阜新市委宣传部 阜新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年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阜委发〔2022〕11号)和市委法建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阜新市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阜法办发〔2022〕7号)要求,全面开展普法工作。

  一是制定了《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学法普法责任清单》,并在局官方网站上公示,进一步明确了普法内容、对象、责任部门、措施和目标,为做好普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充分利用阜新住建公众号进行宣传,转发了《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

  三是开展《辽宁省城镇燃气条例》解读和宣传活动。要求各县区住建部门在对燃气从业人员培训中,重点对《辽宁省城镇燃气条例》进行宣传讲解,截至目前,完成燃气三类人员培训218人。

  四是开展“6.16”安全宣传日宣传活动。依托“6.16”安全宣传日,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三)积极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

  按照市委法建办《关于印发〈2022年阜新市法治为民办实事十项任务〉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局积极推动收费停车场排查整治工作,关停或免费开放无手续收费停车场,整治后,我市剩余26家收费停车场。

  一是排查摸底。各县区住建(综合执法局)对辖区内停车场进行排查,初步排查我市共有停车场34处(不含小区内停车场),其中海州区14处、细河区14处、太平区4处、阜蒙县2处,共设有车位4706余个(有2处未具体施划停车位),经过行政部门审批停车场24处。

  二是积极整治。各县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按照我局要求,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其中,海州区14处中,有相关审批手续的12处,未办理审批手续的2处,正在整治中;细河区14处中,已办理审批手续的7处,2处不收费,5处停止收费;太平区4处中,已办理审批手续3处,未办理审批手续1处(酒店对客人免费开放,不对外经营);阜蒙县城区有收费停车场2处,1处正在补办收费标准手续(相关手续过期),另1处相关审批手续已补齐。

  三是推进立法。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难题,有效规范城市停车秩序,市住建局会同市公安交警部门,积极推动《阜新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立法论证工作,从法律层面规范我市机动车停车秩序、净化停车环境、破解停车难题。目前,立法论证工作基本完成,论证报告和条例草案已报市司法局。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住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照《阜新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工作方案(2021-2025年)》《阜新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工作方案(2021-2025年)》《阜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按照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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