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09-11 浏览量:92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房建董明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安委明电[2017]25号)要求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号会议精神,按照阜安委《关于印发阜新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安委发【2017】14号)和《关于印发阜新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补充完善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阜新市建筑与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补充完善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建筑与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
大检查实施方案补充完善措施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现“三下降一坚决”的目标,即:事故总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三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我市建筑行业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振兴经济保驾护航,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二、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市市政公用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包括:自来水公司、热力总公司、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市政处、环卫处、园林处等。以及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重点设施、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全市城镇燃气行业,突出检查汽车加气站、管道燃气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建筑行业
1、建设单位检查重点:
建设单位是否办理施工许可证,是否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施工企业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措施费用;
2、施工单位检查重点:
(1)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省外施工企业是否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备案和项目单项注册手续;
(2)是否存在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区域内各专业分包的分项工程是否纳入安全总承包管理,总包与分包是否签订安全协议;
(3)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其运行状况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施工时间的80%;
(6)施工现场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及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足额派驻了持有效证件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施工现场是否进行危险源标识,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到位;
(8)施工现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方案并经专家论证;
(9)施工现场实体安全状况是否执行有关标准、规定和操作规程,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支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吊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使用、操作是否符合规定;
(10)是否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等措施;
(11)施工现场是否按照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12)是否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和相关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岗位防火职责,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现场监督管理;
(13)是否按本市统一要求进行资料整理,有无施工现场巡查、检查记录和应急救援方案,是否有针对高温、雨季、防台风的各项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14)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文明施工创建活动,是否落实食堂卫生制度;
(15)是否按照创卫标准做好施工现场的相关工作。
3、监理单位检查重点:
(1)是否按照监理合同及相关规定足额派驻了施工现场监理人员;
(2)是否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按照规定要求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措施,并对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4)监督审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拨付和使用情况;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是否及时履行处置程序;、
4、县、区安全监管机构检查重点:
(1)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落实省厅2017年度工作要点、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以及保障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等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情况;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监管范围和对象,建立完善部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制度,制定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县区安全监管执法部门监管机构执法队伍建设情况;上级决策部署在基层、企业落实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情况。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情况;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违法经营企业处罚情况;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情况;受理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情况;事故统计报送以及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控有关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安全监控与管理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加强建筑工地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以及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5)监管制度建设情况。加强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月具体企业检查计划并严格执行情况,加大对风险高、隐患多的重点企业监督检查频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双随机”制度情况,重点检查针对企业特点、重要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检查任务清单,做到“一企一单”,落实监督检查闭环管理制度,推进监管标准“精细化”情况。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情况,检查督促施工企业使用建筑市场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及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情况。
(6)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预防酷暑高温天气以及组织汛期安全专项检查及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完善汛期应急响应机制,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准确地掌握汛情、气象情况;检查应急演练,应急预案以及应急物资配备情况;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情况。
(二)市政公用行业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主要
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操作、设备设施和作业人员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态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四个清单”制度,开展隐患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情况,实现整改闭环管理;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企业、部位、环节落实整改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6、检查重点:
(1)自来水总公司重点检查加氯间的防范,氯气的存储、运输和使用各个环节及二次加压泵站等供水设施的三防(防盗窃、防破坏、防投毒)。
(2)热力总公司重点检查锅炉、仪器、仪表运转情况,司炉等重点岗位人员是否具备上岗资格。
(3)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重点检查燃气储罐站等重要场站的安全防范,各种安全附件及消防设施是否齐全,违章占压城市燃气管线和设施情况。
(4)市政处重点检查汛期排水井盖、路灯杆底部接线盒(口)是否完好。
(5)园林处重点检查公园内游乐设施运行情况,动物笼舍安全防护情况。
(6)环卫处重点检查垃圾清运车安全运行情况。
四、工作安排
从8月至10月底,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8月20前)
1、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管理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各单位组织对基本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辖区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至9月)
1、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成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下达整改通知、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加强警示教育和惩戒,利用诚信体系平台,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各单位在大检查期间至少集中曝光两批(次)。
5、住建委将结合下半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织力量,从8月中旬开始持续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开展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占年度考核总分10%)。
各单位将开展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于8月20日前报送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月至10月)
各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委成立以主任王杰志为组长,副主任王进成为副组长,市住建委安全科长胡家喻、市建筑安全监督站站长田涛及委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安全科。
(二)强化协调联动。市住建委安全科负责全市住建系统安全大检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情况交流等工作。调动各相关单位,联动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搞好统筹结合。要把正在开展的全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等与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同步落实。周密组织,扎实推进,严格执法,取得实效。
(四)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扎实抓好大检查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将各环节的文件、档案、台账、清单等工作见证材料分类整理,形成闭环管理,确保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确保宣传到每一家企业、每一项工程,每一个岗位,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六)严肃追责问责。对大检查中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严惩。
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情况汇总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施工 | 监理 | 存在问题 | 处理 | 是否完成整改 |
1 | 建设单位: | ||||||
项目类型: ; 结构类型: ; 层数: ; | |||||||
2 | 建设单位: | ||||||
项目类型: ; 结构类型: ; 层数: ; | |||||||
… | 建设单位: | ||||||
项目类型: ; 结构类型: ; 层数: ; | |||||||
备注:1.项目名称要现写完整,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名称要写全称;2.项目类型填写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普通住宅;3.结构类型填写砖混、框架、剪力墙、…等;4.层数填写举例:地上15层,地下1层,填写15+1;5.对存在问题进行高度概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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