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开展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

日期: 2017-03-14 浏览量:196 文字大小: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李希书记、陈求发省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春季建筑施工安全,决定立即集中组织开展春季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制定下发了《阜新市春季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开(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督促施工现场做好开(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要在岗到位,从业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要保证完好率;同时,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认真审查开   (复)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履行开(复)工手续,及时办理报建报监、备案登记手续和报送复工申请,对不具备开(复)工条件的施工现场,不准开(复)工。及时将隐患登记建档,确保活动落实。
  按照《方案》布署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截止今日,共检查了现场   8个,发现隐患15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5份,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按照“四个清单”工作制度进行逐项复查,确保消除隐患。  
  二、于 3月7日召开市、县(区)建筑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对《阜新市春季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开(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宣贯,对今春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进行了布署。要求各县区提高安全意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排查整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突出薄弱环节,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制度措施落实,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全市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1、继续开展“两会” 前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对建筑工地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对开(复)工施工现场进行日常检查,督促施工现场做好开(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要在岗到位,从业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完好率。
  2、近期开展建设监理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3、按照市政府批示,将房屋拆除工程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制定相应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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