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新市棚改货币化安置有关于工作的汇报
2014年我市开始实施新一轮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按照住建部和省政府的要求,我市积极推进货币化安置方式。
2014年我市棚改任务共计31991套,其中选择货币化安置7717户,占全市任务量的22%;2015年我市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共计2835套,其中选择货币化安置2460户,占全市任务量的87%。在具体实施货币化安置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货币化安置补偿费较高
2014年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主要为城中村、城边村的棚户区,土地大部分为集体土地,与以往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棚户区改造不同,不仅要对棚户区居民房屋、宅基地及附属物进行补偿,部分地块还需对耕地进行补偿。例如
2014年棚改项目中细河区九营子小区货币化安置1550户,每户货币化补偿资金高达37万元,其中房屋补偿资金9万元/户、宅基地及附属物补偿资金10万元/户、耕地补偿资金18万元/户。而以往的城市棚改只对房屋进行补偿,因此新一轮的城镇棚改货币化补偿费用大幅度提高。
二、货币化补偿资金存在缺口
2014年按照省确定的棚改建设标准,即户均建筑面积
60平方米,单位建筑成本1750元/平方米,贷款额度为回迁房建筑总投资的85%核算,2014年省开行分配我市贷款额度为28.91亿元(31991户×60㎡/户×
1750元/㎡×
85%=28.91亿元),折合每户可用货币化补偿资金9万元。2015年省开行继续加大对棚户区改造资金支持力度,开行也考虑到2014年贷款资金偏少,因此提高2015年贷款额度,每户给予20万元贷款,与2014年相比较,每户增加贷款11万元。目前看,我市2014年棚改项目贷款额度偏少,造成棚改项目存在资金缺口。
三、有关建议
我市地方财政困难,开行贷款是棚户区改造主要的资金来源,由于我市
2014年棚改项目存在资金缺口,为确保完成货币化改造任务,恳请开行对我市2014年棚改项目给予追加贷款额度支持,帮助我市全面完成棚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