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实施办法 (试行)

日期: 2026-07-03 浏览量:30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韩继伟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制定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实施办法如下:

  一、划分标准

  建设单位在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并具备满足施工要求的图纸和其他要件后,可选择申请办理整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下简称“施工许可证”),也可选择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一)房屋建筑工程可按桩基工程、主体工程两个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有土建工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按基础工程、主体工程两个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2.道路、管线、管等线性工程:可按里程桩号或管线桩号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办理原则

  (一)建设单位必须按阶段顺序依次申请办理施工许可,不得跳跃阶段申请。

  (二)工程建设项目取得资规部门设计方案批准手续或设计方案,已基本稳定的认定意见,可作为规划手续办理桩基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阜新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中心出具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预审查意见和桩基工程施工图预审查意见,可作为图纸审查合格手续办理桩基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阶段申领的施工许可与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同时办理。

  (五)申请施工许可的阶段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内容时,应按要求,先行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事项。

  (六)施工图审查实行“自审承诺制”管理的工程项目、有未批先建行为的项目、参建企业三年内有失信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项目,均不适用分段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审批流程

  建设单位签署桩基工程施工许可报建承诺书(见附件)后,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审批专栏,进行施工许可网上申报。对于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发放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发放桩基工程施工许可证,对于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当场告知申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批后监管

  (一)严禁通过分解项目规避办理施工许可,申请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以工程整体投资额或整体建筑面积,判断是否属于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范围。

  (二)规范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闭环管理,申请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在申请办理后一阶段施工许可证时,应标记前一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相关信息。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的申报材料和档案资料应包含各阶段施工许可证信息,开工时间为第一阶段施工许可证开工时间。

  (三)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应认真履行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四)强化执法检查,各县区住建部门要求加强审管衔接,实时共享施工许可审批和监管信息,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条件发生变化、延期开工、中止施工、前一阶段完工后未取得下一阶段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等行为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30日

  附件:桩基工程施工许可报建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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