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1-21 浏览量:34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住建局、市住建中心、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辽宁省混凝土企业实验室基本条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开展我市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新设立或增项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办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二、办理地点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无差别受理窗口。
三、网上办理网址
阜新政务服务网:http://zwfw.fuxin.gov.cn/
四、办理流程
1.受理: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无差别窗口按照申请材料清单受理经县(区)住建部门盖章确认的申请材料。
2.初审:材料齐全受理后,内部流转至市住建局审批科对材料内容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初审。
3.专家核验:材料初审合格后,内部分别流转至市住建局建管科和市住建中心质安部,由建管科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企业资产、人员、设备车辆发票进行核查。质安部根据《辽宁省混凝土企业实验室基本条件管理办法》对混凝土试验室是否满足要求进行实地核查,并提出相关意见。
4.审核:建管科结合质安部意见对申请材料及现场情况进行审核,满足相关要求的进行公示。
5.公示:对拟审核通过的建筑业企业在市住建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企业予以审核通过。
6.办结:审核通过后,内部流转至市住建局审批科盖章办结并打印资质证书。
7.发证: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发证窗口进行发证。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各县(区)住建局、住建中心、各建筑业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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