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日期: 2024-12-09 浏览量:40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项目概况

  为规范本单位的招标代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为本单位选择优良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招标采购部(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51号)获取遴选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采购需求: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承担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招标采购咨询、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档案保存、专业培训、分析建议等以及与招标采购有关的其他工作;

  遴选对象: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机构作为遴选对象;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参选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承接工程、货物、服务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能力的法人企业;

  2.在阜新地区具有开评标场所以及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3.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备案登记;

  4.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独立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专业评标的能力,熟悉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专职人员;

  6.拥有工程、货物、服务领域招标(采购)代理经验,具有与招标(采购)监管部门的沟通能力;

  7.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或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三、获取遴选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招标采购部

  方式:代理机构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需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现场获取遴选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招标采购部东侧大会议室(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5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招标采购部东侧大会议室(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5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s://zjj.fuxin.gov.cn/)发布。

  八、凡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遴选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51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418-6228118

  电子邮箱:fxylccg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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