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等收入以下无房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人均收入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24-07-10 浏览量:247 来源:市住建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各县、区住建局:

  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二Ο二三年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已公布数据,为做好年度公租房保障工作,合理确定2024年度中等收入以下无房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准入标准,现将“家庭人均收入”上限按照“低于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核定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321元”。

  特此通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