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延续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04-11 浏览量:446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各县(区)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各建设工程企业: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市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换领二级资质证书时,请登录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公告)下载《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及注销申请表》、《企业注销申请书》及《法人授权注销书》,按照内容填报后携带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一并报送。我局审核材料齐全,资质有效,即可当场出具同意换领意见。企业取得同意换领意见后自行在辽宁政务服务网(证书换领)处按要求申报;工程勘察丙级,工程设计丙级、丁级资质,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换领,企业无需取得市级同意换领意见,可直接在辽宁政务服务网(证书换领)处按要求申报。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获辽宁省住建厅批准并生成新资质证书时,原资质失效作废,由我局自动注销。企业也可以电话形式告知我局办理注销,尽快完成平台信息更新。

  三、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      

  四、企业申请换领资质应将所有可换领资质一并申请换领。

  五、阜新市核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预拌混凝土专业不分等级、模板脚手架专业不分等级资质有效期统一延至2024年12月31日,无需重新发证。

  请各县(区)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各建设工程企业,确保证书换领工作顺利完成。

  材料报送地点: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阜新市细河区北新路119号)

  联系人:任瑾

  联系电话:0418-3308020

 

  附件:企业注销资质申请书.doc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及注销申请表.docx

     法人授权注销书.docx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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