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阜新市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住建〔2023〕1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18号)要求,我市制定《阜新市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22〕18号)精神,结合阜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同步推进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加快建设全国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示范市、能源综合创新示范市,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城乡统筹融合发展。加强对推动城乡绿色发展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增强区域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

  坚持节约集约高效发展。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生产生活有机结合,促进城乡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发展,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改造,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补齐短板、缩小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建设高品质城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坚持党建引领共享发展。充分激发群众参与城乡建设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促进党建引领与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相结合,让绿色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创建全国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示范市、能源综合创新示范市取得阶段性成果。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市整体性、系统性、成长性增强,富有时代气息、极具吸引力的幸福生活场景丰富展现,绿色成为阜新城乡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到2035年,全市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显著提高,全面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彻底好转,建成全国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示范市、能源综合创新示范市,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活力充分焕发,基本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阜新。

  四、重点任务

  (一)统筹城乡协同推进,构建绿色发展格局

  1.锚定绿色发展方向。开展碳达峰中和行动,编制阜新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推进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和绿色升级,积极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工作。加强新建“两高”项目环评事先审查,坚决遏制“两高一低”  项目盲目发展。全力打造千万千瓦新能源发电基地,推进130万千瓦风光新能源项目建成投产,加快实施240万千瓦风电、50万千瓦光伏复合治沙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布局氢能,围绕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加氢站建设,氢能高端装备等氢能产业体系开展氢能示范。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硬约束和指导作用,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开发建设、资源利用管控、环境监管与执法、规划环评审查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工作。围绕建材行业的“强链、补链、建链、延链”重点发展方向,推进煤矸石透水砖、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新型建材研发及应用,持续推动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全域海绵化“水润阜新”项目建设,推进10类重点项目落实实施。开展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按照“全域苗圃化”和“见缝插绿”要求推进城市绿化提升。持续推进彰武防风固沙工程,建设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构筑辽西北生态安全屏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以下不再单独列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加快推进主城区、阜蒙县城、新邱区“三位一体”建设,发挥城乡“一核”带动作用,积极推进沈阜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建设面向京津冀地区的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全程质量控制优质花生基地,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升粮食质量。发展壮大奶源基地,阜新伊利奶源基本实现本地供应,越秀辉山乳业全产业链基本形成。继续全面推行“粮改饲”项目,推动由散养向适度规模养殖转变。重点布局设施种苗、精品果蔬、设施花卉等领域,引入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模式,“十四五”时期稳步提升设施农业生产能力。优化阜新市绿色食品“一核、两翼、多园”产业布局,大力发展“4+N”绿色食品产业链,持续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向绿色食品精深加工转变。以彰武草原旅游区、佛寺温泉康养度假区、百年国际赛道城度假区三大景区建设为龙头,整合景区内外资源,打造阜新“十四五”期间旅游景区提质升级的新样板,示范带动其他景区建设面向京津冀地区的旅游休闲目的地。统筹实施海州露天矿综合治理,探索海州露天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实施路径,打造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和转型开发利用的全国典范。(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夯实绿色发展载体

  3.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科学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强城市空间开发保护底线管控,合理控制住宅建筑密度,严格控制建筑高度,进一步提高城市宜居度。实施城市内河治理,全面开展细河、九营子河、高林台河等水系生态修复,推进“一路三河”环城绿道建设。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全面实施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建设口袋公园,开展城市内河改造,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不断提高城市绿地面积,推进城市结构化、功能完善、品质提升,建设创新、绿色、智慧的高品质城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全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向乡村覆盖。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制度,多方争取资金推进项目落地,鼓励引导以村为单位建设集中养殖小区。大力建设“四好农村路”,力争在2025年之前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改造工程1000公里。在风光资源较好的农村地区,大力推进风电光伏开发应用,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散煤替代工程,稳步推进农村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面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重点建设城市水系上游“一县三区”4个建制镇39个行政村为垃圾分类减量试点村,全面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和填埋场(点)。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成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积极探索适合北方寒冷、缺水条件的改厕模式,发挥农民群众在户厕改造中的主体作用,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做好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试点工作,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加强农房设计图纸的实用性设计,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的科普宣传活动,将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纳入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工作重点。持续开展重点中心镇、管理示范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和美乡村、生态宜居村示范创建活动,2025年底前,创建15个重点中心镇、50个管理示范镇、20个农村新型社区、80个和美乡村,2027年底前,完成519个生态宜居村示范创建任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统筹县城生产、生活、生态、安全需要,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强化阜蒙县县城与主城区融合发展,推进彰武县城与沈阳市发展衔接配合。坚持阜蒙县、彰武县产业发展特色方向,加快补齐县域经济短板,培育扶持支柱产业,承接适宜产业转移,持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县城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污水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排水防涝等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供水供气等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统筹规划县域产业园区,加快园区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项目承载能力。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和检验检测平台建设进度,提升园区公共服务能力。到2025年,阜彰两县城短板弱项进一步补齐补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市政设施基本完备,公共服务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有效改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破城乡建设瓶颈,补齐绿色发展短板

  6.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实施畅联辽宁工程,加快推进阜新市绕城公路项目,促进中心城区、阜蒙县城、新邱区“三位一体”融合,完成八一路、红树路东延工程。加快城区道路新建改造工程,全面完善城市路网,构建主分支合理城市路网系统。全面推进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建设雨水排放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加快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升级,保障居民用水安全。推动市政供水供气供热管网向城郊、乡镇延伸,全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加快推进电力调峰和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配电网智能化升级改造,农村电网的巩固提升工程,不断完善电网网架。全力推进阜新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建设,补齐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短板。重点抓好一批清洁能源外送工程建设,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提升,全面推进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局、市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促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便利化配置。以人性化便捷化为导向,推进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和质量提升。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补齐城镇老旧小区配套设施短板,将适老化和适儿化设施建设纳入到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推动城市15分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提升便民消费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便民就医环境,在城乡医疗机构设置轮椅、老花镜等便民设施。加强养老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健康辽宁工程项目实施,完成两个省级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全面推进口袋公园、社区公园、主题公园建设,实现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入园”。推进市民体育设施补短板建设,实施市体育场改造工程,完成细河体育公园和东湖体育公园建设。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鼓励利用既有建筑改建小型化、安全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增加社区体育设施,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坚持举办以玛瑙商务节为代表的阜新特色旅游商务活动,开展以娱乐、休闲、演艺、餐饮为主的夏季、周末或节日精品夜市活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城市发展安全韧性。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抗震设防和地震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开展重要公共建筑物抗震性能鉴定。大力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或拟建)的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人民防空工程等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形成完备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2023年底前,按标准规范完善一批市县区应急避难场所;2025年底前,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基本实现科学化布局、规范化建设,全市抵御灾害综合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建设阜新市应急广播项目,实现接入全市应急指挥系统。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危化品、矿山、城市建设等10个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立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健全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因地制宜建立具有阜新特色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和城市体检评估。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水平。实施燃气、供水、排水等城市老旧管网改造工程,提升地下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水平、保障能力和管理效率。全力推进街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在老城区全面铺设雨水管线,设置雨水提升泵站,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一类高层建筑消防验收,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结合危化品、燃气、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生产安全特点,建立行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体系,把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常态化。(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建设方式转型,优化绿色发展模式

  9.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采用与绿色发展相适应的新型建造方式,推动传统建筑业绿色转型升级,逐步实现建造活动绿色化、建造方式工业化、建造手段信息化、建造管理集约化、建造过程产业化。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鼓励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政府性投资及国有企业投资主导的建筑工程及公益性建筑、公共建筑项目、工业建筑项目全部按照装配式建筑进行设计与施工;社会资金投资的建筑项目,要按照不低于当年装配式建筑占比指标进行装配式设计与施工。推广“低碳”理念建筑材料,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推广《辽宁屿衡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成果转化,争取辽宁屿衡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与科研院所联合攻关的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纳入省、市科技成果补助项目计划。到2025年,建设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进高品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贯彻落实辽宁省建筑节能地方标准,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高节能降碳要求。建立健全阜新市建筑领域“黑名单”制度,在施工图审查环节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严肃处理不依照绿色建筑标准施工行为。鼓励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持续开展节能示范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推广热泵、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提升建筑节能减排成效,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探索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实施科技引领创新工程,鼓励建筑企业、互联网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系统布局一批支撑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研发项目,促进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组建阜新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学研联盟。组织辽宁屿衡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申报2023年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治理理念创新,提高绿色发展能级

  12.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大力推进阜新市数字政府项目建设,2023年前建成政务云基础设施等基础支撑类项目建设,建成阜新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等部分政务应用类子项目,实现对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街面秩序以及其他事件的管理服务功能,以及其他子项目设计功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营商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促进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提升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开创参与的“绿色+”时代。通过“六五环境日”和“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低碳宣传,提升全民低碳环保意识。指导城乡社区大力培养社区社会组织,引导鼓励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工作。引导商场加大绿色产品宣传和供给,鼓励电商企业通过产地直采、原装直发、聚单直发等模式,减少快递包装用量,引导电商企业与商品生产企业合作,设计应用满足快递物流配送需求的商品包装,减少快递环节的二次包装。号召餐饮企业行动起来,餐桌提示牌配置到位、公筷公勺配置到位、文明用餐引导员配置到位。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到2025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基层治理网格。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发挥动员社会力量、链接各方资源、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优势,助力城乡社区基层治理,以实际行动服务社区,服务群众。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对基层医院开展坐诊、讲课等业务指导,加强中心卫生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引入物业服务,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居民代表的满意度评价制度,鼓励居民参与对老旧小区改造的监督。(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塑造城乡特色风貌,激发绿色发展活力

  15.赓续传承历史文脉。深入挖掘阜新特色地域性、历史性、民族性建筑特质,保护城市历史文化街区。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建设,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力度,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重点抓好传统工艺项目的创新发展。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公布和实施,将文物保护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全面提升革命文物保护展示水平。实施查海文化遗址群保护利用和海棠山摩崖造像数字化建设等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示范效应的文物保护重点项目。优化博物馆建设格局,形成以大型历史博物馆为龙头,县域博物馆为两翼,民营博物馆为补充,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特色文化的博物馆框架体系,进一步规范馆藏文物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工作,组织策划有地域文化特色的精品文物展,突出观众互动参与,吸引更多的人走进博物馆。(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打造城市活力空间。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不断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按照市场需求和政策方向调整使用功能,利用闲置楼宇、厂房、房地产停缓建项目,通过改造孵化器基地等方式,提供创新创业空间,有效盘活闲置资源。通过开展带货直播、年货大集等活动推动消费活力回升,大力发展“夜经济”,为丰富群众夜生活、繁荣城市夜经济,支持企业利用闲置场地开发消费市场。通过举办一系列消费促进活动,推动消费市场加快恢复、持续增长,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四房网签”租赁平台,实现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登记、备案。(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城乡建设发展各方面各环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快形成党委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县区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确定本县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具体任务分工,编制年度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二)完善支撑体系。建立完善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机制,推进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绿色发展,修订完善城乡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法规,创新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能力水平。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机制,引导社会共治共评。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

  (三)加强培训宣传。充分发挥高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学会、协会的作用,开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政策宣传贯彻、技术指导、交流合作等,着力提升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水平。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构筑信息交流平台,广泛宣传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方式,普及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