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2-09-27 浏览量:228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阜新市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

  (2)负责为建设(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

  (3)负责为全市房地产开发及征收管理、房屋交易及房屋产权管理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

  (4)负责为涉农县区编制建制镇、集镇规划及村庄规划、监督规划实施工作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为村镇各类试点建设、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房建设工作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

  (5)负责为全市建筑行业、市政、园林专业工程承发包计价、造价工作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负责为全市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

  (6)负责为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产品推广工作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

  (7)负责全市物业管理行业的政策指导,并为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为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为市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和实施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

  (8)负责为全市供热、给水、排水、供气等公用事业行业管理提供服务、支持和保障。

  (9)负责为全市建设工程和城镇建设抗震防震综合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保障,为灾后调查、抢险重建提供支持。为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

  (10)负责人防平时通信警报工程建设与战时警报发放任务。负责应急救援的通信保障,承担市人防指挥自动化系统设备维护保障工作,参与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全市大中型人防工程的管理、开发和利用,平战转换工作。

  (11)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

  (12)负责跨区域重大事项综合行政执法,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9591.8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817.0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8.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17.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3494.6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6.43%。主要是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364.75、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659.24万元、棚户区改造355.89万元、公共租赁住房90.39万元、城乡建设支出20万元、其他国防动员支出4.42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5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6%。主要是热力暨量节能改造57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223.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4.03%。主要是:人员经费400.94万元、日常经费0.5万元、驻村干部补助8.14万元、 城管执法2.87万元  公共租赁住房3788.04万元、住房公积金8.78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3.93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381.73万元,增长81.29%,主要原因:由于本年新增项目,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装修费、城南热源改造、棚翠城小区外网供热工程改造质保金、本年度存在调出及退休人员导致减少。

  (二)支出总计4580.2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89.0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1.2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93.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6.33万元。

  2.项目支出2691.1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8.76%。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装修费1364.75万元、城南热源改造水冲公侧800万元、亨林名都地下工程加固费20万元、棚翠城小区外网供热工程改造质保金340.32万元、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装修工程质保金43.29万元、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费90.3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380.59万元,增长43.15%,主要原因:一是工程项目的增加;二是招聘考入新增人员调出和退休人员。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011.67万元。

  主要是人员经费361.33万元、城管执法1.77万元、城南热源改造31.23万元、热力暨量节能改造57.02万元、城南热源改造800万元、翠城小区外网供热工程改造质保金15.57万元、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费及装修工程质保金3744.75万元形成的结转结余。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731.47万元,增长17.09%,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新增城南热源改造、翠城小区外网供热工程改造工程,由于此工程尚未决算所以形成项目资金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3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9.05万元,项目支出43.2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23.79万元,降低38.78%,主要原因:一是工程项目的减少、二是自收自支人员比去年拨入的人员经费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8.4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0%、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支出59.9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3.1%、城乡社区支出1694.2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88.31%、住房保障支出164.2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59%。

  1.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支出59.93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30.55万元;主要是退休费、生活补助构成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2)死亡抚恤金29.38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金支出,年初无预算,决算数是退休人员去世当年追加的死亡抚恤金。

  2.城乡社区支出1694.26万元,具体包括:

  (1)城管执法1.1万元;主要是劳务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决算数是2020年结转结余资金。

  (2)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38.49万元;主要是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年初无预算,决算数是2020年结转结余资金。

  (3)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654.6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工资、五险二金、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调资等。

  3.住房保障支出164.24万元,具体包括:

  (1)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住房43.29万元;主要是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装修工程质保金支出,年初无预算,项目资金当年申请,决算数是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装修工程质保金。

  (2)住房公积金120.95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3.9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6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是无参加出国(境)支出费用。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因此上下年对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是无国内公务接待。2020年无公务接待费,因此上下年对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6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7.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比上年减少2.59万元,下降21.16%,主要是压缩办公经费、自收自支人员无办公经费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5.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2.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12.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分95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进行全面自评,涉及资金9591.8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分97.3分。

  (2)部门评价情况。

  我部门组织对“城建档案维护”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5万元。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由于档案保存年限已久,部分档案破损严重需要加强维护止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档案建设维护管理,库房内增加设备建设保障室内温度、湿度在档案保护允许范围,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并存,为更好地为建设管理及人民群众服务打下基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城建档案维护”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年度总体目标,城建档案是长期永久保存的项目,必须保证库房的各项指标、安全设施在规范内正常运行。全年档案利用执行率100%,得分10分;二是绩效目标中产出指标和质量指标已完成执行率85%,得分85分;三是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档案利用群体满意率达100%,得分10分。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城建档案电子及纸质档案的保管质量、库房安全方面、服务方面等需加强维护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城建档案的维护,保证保障城建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日常安全及利用,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建设档案信息服务。

bca34a2812ff7b5b0dc1d48d3c4a86e.jpg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