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10-08 浏览量:352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真正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做好“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市住建局及时传达落实全市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下发《关于做好“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至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求全市住建系统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关于印发〈城市建设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实施意见〉的通知》(阜住建便函﹝2021﹞54号)、《关于印发〈全市住建系统防事故保安全百日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阜住建便函〔2021〕118号)精神,把“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预防措施和责任的层层落实,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
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围绕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深入企业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求企业立即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责成相关部门跟踪整改结果。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进行整改,确保绝不带病开展生活经营活动。对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行业进行检查抽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于没有抽检到的企业,安排部署各县区进行全覆盖检查,不留死角。
“十一”期间,市住建局坚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部署,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加强行业监管指导,及时检查消除住建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了我市住建领域“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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