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7-29 浏览量:298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按照6月25日鹏举市长在调研全市燃气安全工作时提出的“城镇燃气企业全部更换带有声光报警功能静电释放装置”的工作要求。市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于当日下发《关于开展城镇燃气企业静电释放装置提标升级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区住建局在本辖区内城镇燃气企业中开展静电释放装置提标升级工作。
截至目前,我市74家城镇燃气企业已全部完成提标升级,共升级具备声光报警功能的静电释放装置160个。目前全市城镇燃气企业配备具有声光报警功能的静电释放装置共计183个(原有2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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