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住建局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阜住建发〔2019〕195号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设施意见》,市住建局就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制定《阜新市住建局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于每年6月25日,12月20日前将半年、全年执行情况报局审批科。
附件:《阜新市住建局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工作方案》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2日
阜新市住建局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
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涉企政策科学性规范性协同性、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政策环境、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设施意见》,结合我市住建领域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对企业家优质高效务实服务,创新政企互动机制,建立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集思广益、发扬民主,推动企业家积极参与涉企政策制定,调动广大企业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坚定企业家信心,稳定企业家预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具体要求
市住建局编制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和改革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制定市场准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起草科室(单位)应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三、落实措施
1.深入调查研究。涉企政策制定过程中,起草科室(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准掌握企业政策需求,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书面发函、主动上门、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广泛听取企业家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根据企业的痛点难点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对关系企业切身利益、专业性较强的涉企专项政策,可吸收专家、企业家代表等共同参与起草,拓宽听取意见渠道。依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等,科学合理选取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企业家代表,兼顾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做到覆盖面广、代表性强。
2.引导主动参与。涉企政策出台前,适宜公开征求意见的,要利用门户网站、网上政务平台、服务大厅等线上线下载体,开辟涉企政策征求意见专栏,设置合理期限公开征求意见。与企业直接相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外,要通过召开企业听证会、论证会、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政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充分发挥住建局政务服务平台作用,开通互动交流和信息反馈渠道,方便企业家和社会公众咨询政策、反映问题、提出建议、表达诉求、监督举报。
3.建立反馈机制。对企业家提出的意见建议,政策起草科室(单位)要认真梳理、逐条研究,对合理的意见建议要充分吸收采纳。在当前涉企政策中难以回应的,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在后续涉企政策制定中予以回应。确属难以采纳的,要列明理由并以适当方式与企业家做好沟通。充分运用网上政务平台、电子邮箱、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将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布或向企业家反馈。对企业家提出的重大意见建议,要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特别重大的按程序向省政府、国务院报告。
4.加强宣传解读。涉企政策出台后,除依法需要保密外,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主动通过门户网站、网上政务平台等予以公开,建立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开和推送制度。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宣传解读体系,将政策起草部门的“官方解读”和专家学者、企业家的“民间解读”相结合,深入细致做好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扩大涉企政策的知晓度。
5.强化执行监督。在门户网站、服务大厅等线上线下载体开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企业家和社会公众对涉企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反映政策执行不到位或“选择性执行”等问题线索,有关部门要及时核实,依法依规积极研究推动解决。
6.及时评估调整。涉企政策实施后,要及时主动了解企业家及有关方面对政策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适时开展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咨询机构等第三方机构主导、企业家代表参与的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对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涉企政策,要认真研究政策调整的必要性。对确需调整的涉企政策,要听取企业家和有关方面意见建议,按程序调整。对可能增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政策调整,应在听取相关行业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合理设置缓冲过渡期,给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时间。对因政策调整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要依法依规予以补偿。
7.强化常态沟通。各业务科室要经常性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企业家对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分析经济运行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发挥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经常性了解企业动态、听取企业诉求,及时按程序报告企业反映集中的重大问题和意见建议。
四、其他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业务科室要高度重视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在推动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服务市场的行动自觉,把推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作为推进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设的重要切入点,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真诚坦荡同企业家交往,支持企业改革创新,鼓励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供更好制度保障。
(二)抓好贯彻落实。各企业科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年度联系企业家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各自在推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创造条件支持广大企业家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