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处迅速回复《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 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的修改意见

日期: 2017-09-08 浏览量:254 文字大小:

  根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中共阜新市委、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阜委发〔 2017〕23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激发市场和社会发展活力,对《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阜政办发〔 2015〕36号)文件进行修改完善,造价处认真开展工作,查找相关文件及依据,及时上报落实。有效加强回复意见的执行力。    
结合我单位实际提出 2点建议。  
  施工许可阶段(7个工作日)  
  造价处建议   1:因为阜新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施工审批阶段)中,我单位涉及的审批项目施工合同备案(5个工作日)及监理合同备案(5个工作日)的前置条件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故中标通知书下发后才应开始办理施工、监理合同备案。我单位建议,改为中标通知书发放以后再开始进行施工、监理合同备案。  
  竣工验收阶段( 6个工作日)。  
  造价处建议   2:在审批事项的核查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初验合格证后面加1项: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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