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督查四项工作综合汇报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棚户区改造、供热、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四项工作联合督查的函》文件要求,现就上述四项工作开展情况向省厅督查组进行汇报。
一、 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住建委、财政局联合转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时以政府名义印发了《阜新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
(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一是开展调研,邀请建筑施工企业和开发企业代表召开保证金工作座谈会,详细了解企业缴纳各类保证金现状。二是摸清底数,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完成了摸底调查,做到了
100%通知到位,所有资质企业报表上报率100%。三是建立台账,根据施工企业上报情况,最终汇总成阜新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情况汇总表。全市目前有关部门或建设单位未按时返还和超额收取(预留)的保证金共有1136.1万元。
(三)采取措施,督导返还。采取发督办函、协调有关部门和召开推进协调会的方式督导有关单位部门及时返还保证金,目前已协调返还
846.2万元。剩余保证金,通过协调建设单位承诺于11月底前返还。
(四)做好下一步工作。按照省厅的统一要求,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完成我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任务。同时对保留的保证金,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保证金的收取、使用、返还等行为。
二、2016年棚户区开工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我市新增棚户区改造任务共 777套,要求10月底前全部达到开工标准;同时,年底前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要达到7613套。经市、区共同努力,我市已于10月13日完成城市棚户区开工任务803套,开工率103%,其中货币化615套,占安置比例的77%;基本建成7995套,完成比例为105%,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其中:海州区市国土资源局东项目计划为264套,实际完成开工290套,其中新建的188套主体已封顶,预计明年10月竣工;货币化的102套已完成拆迁协议签订和补偿款发放工作。细河区巩家洼子村货币化安置项目513套,现已完成全部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工作,正在陆续发放补偿款。
三、供热情况
(一)加大供热储煤和收费工作力度,供热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全市供暖企业应储煤 71万吨,截至目前,实储煤61万吨,储煤率86%。全市供暖企业应收费
8.831亿元,已收费8.583亿元,收费率97.2%。我市热源、供暖企业于
10月28日开始正式开栓供暖,截至目前,全市热源、供暖企业运行基本稳定、正常,故障率较比上一采暖期明显 降低,供暖投诉量日益减少。
(二)完成 供热燃煤小锅炉拆除任务。2016年我市上报计划拆除居民供热燃煤小锅炉任务4台,实际拆除4台。
(三)建立城市贫困居民冬季取暖救助资金和保障供暖。按照省厅要求,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困难家庭取暖救助的意见》全面实施城乡困难家庭取暖救助。低保家庭取暖救助资金从低保资金中列支,资金按现行城乡低保资金市、县(区)分级承担比例筹集;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取暖救助资金从供养资金中列支。截至目前共审批救助城市困难家庭2.3万户,救助资金2883万元。
(四)建立供热应急预案及各项规章制度和储备供热应急煤炭
。我市已制定出台了《阜新市城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筹集供暖调节资金
500万元,储备政府应急供暖用煤1万吨。先后出台了《阜新市供暖质量保证金暂行办法》、《阜新市城市供暖行业服务规范》、《关于市直单位职工取暖费报销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区换热站及配套供热管网等供热设施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不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五)及时办理省民心网供热投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今冬供热质量。冬季供暖以来,共计接到并受理民心网咨询、投诉件
307件,受理率100%,得到热用户普遍认同。确保今冬供热质量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指挥调度协调能力,提高快速完成供暖抢修任务能力;二是做好各部门协调工作,保障我市供暖的供电、供水等所需;三是科学合理调度全市供暖运行,确保运行参数达标;四是妥善处理好供暖咨询、投诉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五是根据供暖效果和天气变化,不定期召开供暖调度会议,及时调整供暖参数。
(六)采取有力措施应对极端严寒天气。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进行调度指挥,根据室外温度变化科学合理确定运行方案。二是加强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做好日常的巡视检查工作,保证供暖设备连续、稳定、安全运行。三是及时处理、抢修突发故障,如遇突发故障,迅速启动应急抢修预案,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抢修工作。
四、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一)不断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阜新市住建委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制订全年安全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完善了安全监督检查
25项工作制度,重新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办事流程。
二是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与两县七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阜新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是开展安全检查,强化专项整治。先后组织
4次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共检查在建施工项目86项,发现安全隐患289条,停工现场5个;安全隐患均已跟踪落实整改完毕。
四是增强安全知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我市共有2684名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有效期内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5516名三类人员取得有效期内安全培训证书;203家企业取得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是加强应急管理。重新修订了《阜新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现场演练;开通建筑安全短信群发预警系统,发送有关建筑安全信息
17500余条。
六是开展扬尘整治,抓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对临街施工现场围挡、现场出入口硬化、外出车辆带泥上路、现场材料堆放、密目网封闭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有效管控扬尘污染。
(二)落实隐患整改治理“四个清单”制度细则。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燃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四个清单”制度(即监督检查任务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复查验收清单),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制度落实。制定我市燃气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制度,规范监督程序,建立完善执法工作内控机制。对各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业务指导,有效规范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二是实现执法闭环管理。监督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落实“四个清单”管理为监督检查工作的主线,实行“闭环执法检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将隐患和问题清单汇总并建立台账,落实督办责任人,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确保整改落实。
三是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坚决查处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锻炼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监督执法队伍。
(三)加强燃气经营许可证发放管理。
阜新市燃气经营许可证发放共计66家,其中管道燃气8家,汽车加气站18家,液化石油气贮灌站40家。阜新市城镇燃气“十三五”规划编制(送审稿)已完成;阜新市天然气发展利用总体规划已完成并经市政府批复;燃气工程项目审查及竣工验收备案、燃气经营许可审查、审批程序和时限等已进入行政服务大厅公示。燃气应急救援预案已制定并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8家管道燃气企业特许经营区域划分和授予特许经营权工作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