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工作预案》政策解读
《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工作预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0-03-27 浏览量:737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房建董明宇 文字大小:

  按照《2020年阜新市“防风险、保稳定”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和《2020年全市建设领域“防风险、保稳定”主要任务分工方案》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实际,经市住建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活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工作预案》。下面,对《预案》进行解读。

  一、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工作总体要求是什么?

  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强力推进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工作的部署和落实,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行业乱象。坚定政治站位,坚持“四个意识”,正确把握问题导向,保持战斗力不减,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推动全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为加快推进我市转型振兴,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工作主要任务有哪些?

  1.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把握和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充分发挥决策风险评估在发现问题、化解矛盾、防控风险方面的的积极作用。

  2.按照《市住建局推动信访矛盾减存控增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文件要求,推动全局信访矛盾“减存量、控增量”,保持全局信访形势平稳向好,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对房地产业合理诉求,推动全局信访存量持续下降,矛盾增量得到有效控制,为维护全市房地产市场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3.加强房地产市场重大安全风险及动态辨识。各单位应建立和落实房地产项目重大安全风险源动态辨识制度。

  三、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工作如何组织实施?

  开展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组织实施推进阶段(4月至9月底):组织全市住建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力度对全房地产市场进行排查,对发现的行业乱象进行整治。

  第二阶段,验收考评总结阶段(10月至12月底):结合房地产领域工作实际,对全市住建系统各部门、各单位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工作进行验收考评。验收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月信息报送、阶段性形势分析研判记录、完善机制制度、乱象治理、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等方面。

  四、如何做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工作的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市住建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及市住建中心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局房地产管理科负责同志、市住建中心分管负责同志及各县、区住建局主要领导。负责应对处置我市房地产领域风险预警、评估、防控工作的决策、协调。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体系建设,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不断强化政治担当、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推动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工作向纵深开展。

  (三)制定工作预案。各级住建部门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分析研判当前房地产市场乱象问题,制定开展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工作预案。

  (四)强化部署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强化部署落实,盯住工作重点,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不放松、不松劲,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重点突出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落实的思路和举措。

  (五)依法履职尽责。各级住建部门立足本职,查找不足,加强监管,主动作为,尤其在摸排治理方面应依法履职,加强联动,密切配合,积极发挥行业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6日


  市住建局关于印发《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工作预案》的通知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