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8-10 浏览量:100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韩继伟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要求,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提升房地产领域政务服务效能,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现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工作,具体如下:
市住建中心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工程进度、配套设施建设需求等要素,动态核定各项目重点监管资金额度,并报市住建局。在足额留存重点监管资金、保障项目竣工交付底线需求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非重点监管资金便捷拨付机制。开发企业使用非重点监管资金时,市住建中心直接办理资金拨付业务,实行非重点监管资金“免申即拨”模式。
此举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举措,旨在精简流程、提速增效。通过快速拨付非重点监管资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障项目建设提速,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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