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防灾减灾公共消防水源建设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询价公告

日期: 2026-07-08 浏览量:28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韩继伟 文字大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新市防灾减灾公共消防水源建设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

2、采购单位:阜新市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3、项目地点:辽宁省阜新市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阜新市防灾减灾公共消防水源建设工程,工程内容新建110个地下消火栓、33个地上消火栓、3个消防水鹤,敷设消防给水管道926.1米,新建混凝土模块阀门井146座、地下消火栓井110座、消防水鹤阀门井3座,供水管道带压水钻打孔103处,路面破除恢复5596.5平方米等,工程估算总投资约506.23万元。现通过询价方式选定造价咨询单位,完成本项目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编制、成果校对造价技术配合服务。

5、服务内容

1)依据施工图纸、现场勘察资料、现行辽宁省计价规范、定额、材料信息价,完整编制全套工程量清单;

2)编制招标控制价,完整组价、取费、材料询价,出具规范控制价成果文件;

3)清单与控制价内部三级复核,出具完整纸质版、电子版成果;

4)配合采购单位、招标代理完成清单控制价备案、财政评审答疑

6、服务周期:收到完整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成果文。

7、最高限价¥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超出限价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8、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报价,报价包含人工、软件、交通、打印、复核、税费、后期配套服务等全部包干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注:提供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信息查询截图;)

2.具备稳定造价专业团队:企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2 名,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注册证、近6个月社保证明;

3.3年内(2023 年至今)至少具备1项同类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单位负责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询价;

6.能够在阜新本地提供现场对接、踏勘、答疑服务,具备完整造价软件、办公设备。

三、询价公告时间

2026070920260713日(工作日8:30-11:30,13:30-16:00)

四、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1.报价截止时间:202607131700,逾期送达拒收;

2.递交地点:阜新市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3.密封要求:报价文件一式叁份,需装订成册

五、报价文件组成(缺项视为无效响应)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

4.近三年同类业绩合同;

5.信用查询截图;

6.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六、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采用满足全部服务需求前提下最低报价成交法:

1.第一步资格符合性审查:资质、人员、业绩、信用不满足要求直接淘汰;

2.第二步有效供应商比价,总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单位;

3.若出现多家同等最低报价,采购人综合团队配置、本地服务能力、同类项目经验择优确定;

4.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取消本次询价或重新组织,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商务及验收要求

1.成果标准:严格执行辽宁省现行计价定额、阜新市造价信息、消防及市政工程相关规范,误差符合造价咨询行业规范;

2.售后配合:成交单位须全程配合清单核对、评审沟通,直至项目招标工作完成;

3.成果归属:全部清单、控制价电子档、纸质版成果知识产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4.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自行承担资料编制、交通、踏勘等所有参选成本,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补偿;

2.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本公告在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s://zjj.fuxin.gov.cn/)发布,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新市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418-2889067

联系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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