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公示的通知

日期: 2024-10-09 浏览量:141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辽住建发〔2022〕4号)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考核工作。现将符合基本条件的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如对公示的培训机构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培训机构名称:阜新市海州区兴阜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反馈电话:330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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