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三无”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97号)答复

日期: 2024-04-30 浏览量:45 来源:市住建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许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三无”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今年南京“2.23”居民小区火灾事故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损失,也为我们敲醒警钟。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和部署,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工作要求,我们采取了下列工作措施:

  一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19年至今已实施老旧小区改造276片、1416栋、72996户、566.24万平方米,总投资15.79亿元。我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彰武县、细河区,共2个县区,47片、118栋楼、5597户、45.15万平方米,计划2024年底前全部改造完成。通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有效的解决了居民房屋雨天漏雨、下水堵塞、供热管网老化、冬季室内温度不达标等问题,同时小区铺设沥青路、增加和规范停车位、增设充电设施等举措也有效解决了小区消防安全环境问题。

  二是全面引入物业管理。2024年4月28日,市住建局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印发了《阜新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面提升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今年重要工作任务要实现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100%全覆盖。一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信用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二是暂不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委托专业队伍或单位提供以基础性服务为主,其它服务为辅的单项服务,设施设备维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

  三是建立物业服务标准。2024年4月28日,市住建局向各县区住建局、物业服务企业印发了《阜新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通知,通过制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分级分类定制物业服务项目清单,实现物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按照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全面开展住宅物业服务项目质量考核评定,确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并向社会公布。通过物业服务标准体系的建立,让百姓明明白白消费,同时对物业服务进行菜单化对照,更加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事项,从而强化物业管理服务监督工作。  

  四是全面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从今年2月末开始,全市住建部门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共排查整治问题隐患住宅小区173个,整改问题841处。对城区电动自行车数量及停放充电设施进行了摸排,城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9万台左右,充电桩数量3400余处,充电车棚500个。今年4月3日,市住建局召开全市住宅小区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会议明确根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消防条例》相关规定,针对无物业管理小区和业主自治小区的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压实属地街道和社区的责任,社区要切实承担起应当由物业企业承担的相关职责,要求不得存在管理的空白区。无物业小区,各县区政府要组织辖区街道办事处,加快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推进小区物业进入正常管理轨道。

  五是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2024年4月28日,市住建局向各县区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属地住建、街道摸清各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需求底数,根据住宅小区现状合理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要将建设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合理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配备充电设施。倡导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以不影响正常生活和安全为原则,利用住宅小区内公用场地增设电动车停放场所,并加装充电设备,共同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电动车的停放场所和充电设备要根据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数量确定,做好合理规划并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六是持续宣传引导。要求各县区发动各部门力量,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警示教育,通过张贴标语和挂图,微信群、公众号、短视频平台、上门入户提示、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帮助群众充分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引导居民规范停车和充电,提高广大居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消除日常使用管理中存在的消防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9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