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维修的建议》(81号)答复

日期: 2024-04-30 浏览量:83 来源:市住建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张宝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维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我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2019年至今已实施老旧小区改造276片、1416栋、72996户、566.24万平方米,总投资15.79亿元。

  我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彰武县、细河区,共2个县区,47片、118栋楼、5597户、45.15万平方米,2000年前建成的需改造的老旧小区已全部纳入改造计划。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市住建局将按照《1358工作法》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细则》,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规划审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改造后续管理衔接等各项工作。

  一是协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中心、市公用中心、各管线专营单位及各任务县区召开联席会议,对初步设计中规划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提出合理化意见。相关县区按照各部门提出要求,按时完成方案整改工作,并同步做好规划审批手续的办理,确保方案合理,按时开工。

  二是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坚决打击“三包一靠”行为,发挥好质量监督机构的日常监督作用,完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巡查检查、抽查检测与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相结合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降低工程质量;勘察设计单位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结合小区实际科学设计,提高整体效果;施工单位要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认真履行质量监管责任。同时,建设单位要在开工前组织做好各参建单位、管线专营单位、社区、居民代表召开现场对接工作会议,明确老旧小区改造中各项危险源和注意事项,并完善文明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质量安全负责人,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三是及时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工程完工后,各县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督促街道、社区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应达到80%以上,如未达到,应征求群众意见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参建单位、专业经营单位、居民代表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进行共同联合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老旧小区,实施单位应抓紧与财政部门沟通,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做好项目资料收集工作,及时推进竣工结算工作。

  四是做好后续管理衔接工作,确保改造效果长久保持。项目实施单位将竣工内容相关手续移交给社区、物业、业主、管线专营单位,并明确管养责任,强化后续管理,巩固改造成果。充分依靠基层党组织,开展老旧小区自治管理,通过引入专业物业服务、居民自治、国有物业企业保障性兜底的方式,推动实现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全覆盖。

  五是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对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若后续申报条件放宽,在申报计划时要提前开展群众改造意愿调查、设计师进现场等工作,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确定改造小区数量,并进一步明确改造内容方案、确定改造资金等工作。对于前期工作不完备、不深入的小区,严禁申报。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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