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4-17 浏览量:84 来源:市住建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田晓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的关心和关注。市住建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积极协调司法局、商务局、教育局、民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共同商洽答复落实意见。
一、加强垃圾分类顶层设计
(一)坚持规划引领。积极组织各县区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建筑垃圾处理、餐厨废弃物处理三个专项规划,着力摸清底数,找准短板不足,明确目标任务。按照规划合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摆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产品再生,分类企业建设布局,加快项目包装,全面推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快我市垃圾分类立法进程。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垃圾分类依法依规开展,积极推进立法工作。我局将会同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就生活垃圾治理的实践和地方立法面临的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同时,积极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套,坚持政府工作和人大立法同步推进。待时机成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列为正式立法项目
(三)强化标准制定。我局已印发《阜新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明确生活垃圾常见分类,根据生活垃圾成分特点,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大类粗分、实用易行、方便操作、利于推进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含易腐垃圾和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作为专项垃圾,实行单独分类。
二、加强宣传引导教育培训工作
(一)加强校园宣传。教育部门将以中小学校、幼儿园为重点,持续深入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和教育工作。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编制修订工作,通过中小学劳动课程进一步优化垃圾分类教育,从小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组织学校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配齐垃圾分类设施,组建垃圾分类学生社团或志愿团队,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系列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将活动成效纳入老师和学生评奖评优体系。学校每月开展垃圾分类教学活动不低于2次,每季度开展学生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不低于2次。
(二)加强社区宣传。社区将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竞猜等活动,让社区居民在寓学于乐中掌握分类知识,提升社区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知晓率。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一线开展入户宣传,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册、垃圾袋等物资,向居民详细介绍垃圾分类的分类标准和方法;利用社区广场、社区宣传栏、小区电梯、电子显示屏等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海报,提醒居民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并定期举办垃圾分类讲座。形成人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人人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机关宣传。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将垃圾分类作为节能宣传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纳入每年的“节能宣传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中,倡导党政干部职工,以实际行动争做垃圾分类的先行者、宣传者、志愿者,当好表率,做好模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办公场所、电梯间、食堂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各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要积极发布本单位垃圾分类宣传和实施情况,积极动员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发挥党员干部先锋示范作用,从自身做起,引导家庭、亲戚、朋友践行垃圾分类理念,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带动广大群众养成文明生活习惯。
三、多措并举健全有效机制
(一)强化示范带动。按照《阜新市垃圾分类小区建设标准》选择试点小区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点,同时增设误时误点投放点,增多投放点清运频次。定时定点实施初期(至少三个月),落实每个点位1-2名志愿者在定时定点投放开放时间进行值守,要求志愿者做好开袋检查、劝导指导等事项,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监督员在小区内进行巡查,督促志愿者规范指导,防止居民随意倾倒垃圾,做好规劝引导;保洁员应做好分类收集及驳运,即时反馈每日分类情况。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布局、配置及管理,方便群众,更加人性化
(二)建立激励机制。推行激励机制需在我市垃圾分类立法的基础上实施,垃圾分类立法能有效明确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和义务,引导市民认识到生活垃圾分类将成为一种生活的“常态”和“义务”。积极引进激励机制,对分类准确的居民进行积分奖励,累计积分可兑换相应生活奖品,提高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同时依据《阜新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个人、经营单位、街道、社区、物业公司、运输企业、处理厂等未实现垃圾分类的进行相应处罚,提高社会各主体垃圾分类意识。
(三)强化垃圾分类指导机制。按标准配置专职人员,落实指导员、宣传员、志愿者队伍,每个小区不少于3名专职人员,其中至少1名指导员、1名宣传员。同时,整合社区邻里、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专业公司、热心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协商互动的工作指导网络,每户村(居)每年上门入户指导不少于1次,实施定时定点投放管理区域在固定投放时段每个投放点都有工作人员现场指导。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由衷的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我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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