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4-17 浏览量:73 来源:市住建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罗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道路反复开挖现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严格控制挖掘、占用城市道路行为,解决城市道路反复开挖问题,确保道路功能的正常发挥及道路资源合理有效利用,市住建局作为城市道路管理部门,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道路建设精准策划
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条款,2019年市住建局联合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阜新市中心城区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按照统一规划、集中恢复的原则,编制城市道路挖掘计划应与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详细规划和新建、改建、扩建养护维修计划相协调。
2024年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辽宁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自然资源局制订了下发了《阜新市地下管线规划审批会商研判制度(试行)》。根据阜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下管线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核发地下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竣工规划核实。各项管线建设工程必须符合阜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各地下管线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按各自职责编制各项地下管线的专项规划,指导城市各类管线建设。各地下管线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城市近期建设计划,编制下年度管线建设计划,并于每年年底报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部门会同规划部门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形成管线建设计划,并上报市政府研究后纳入城市年度建设计划。
同时,每年初市住建局都组织水务、供热、市政、供电、通讯等企业制定年度破道施工计划,各企业承诺落实所属管线维护计划。但囿于资金问题,企业对所属管线更新改造工作落实不到位,无法按年初计划实施。
二、强化部门联动机制
一是与交警、交通部门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市住建局主动作为,积极与交警、交通部门联系,主动将全年城市道路施工计划提供给交警、交通部门,为交警、交通部门提前制定城市交通组织方案提供依据,实现城市道路施工计划信息及时共享。做到道路封控住建、交警双重审批,从源头上压缩封路时间。道路封闭期间,协调交警部门早晚高峰在周边道路增加警力,疏导车辆通行,确保市民出行顺畅。
二是提前审核施工方案。为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出行,因地制宜合理封路施工。在实施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开工前,市住建局提前审核施工方案,指导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序,灵活采用分段封闭、半幅封闭、局部封闭等措施进行施工。
三、加强道路建设管理
一是制定规范性文件。2024年初,市住建局制定下发了《阜新市市政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活动的管理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挖掘城市道路相关管理工作方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管、竣工验收、长期维护管理、违规处理等工程建设活动全链条各个环节,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和标准。进而能够进一步规范地下管线工程和路面恢复工程建设行为,保障其质量达标,运行安全。
二是优化施工组织程序。指导施工企业进一步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要充分论证施工组织设计,采取最优方案,尽其所能缩减工期,提高效率。
三是做到审批监管并重。加强审批项目监管,对不按审批期限组织施工、蓄意延长工期的施工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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