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改造的建议》(43号)答复

日期: 2024-04-18 浏览量:51 来源:市住建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寇志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现状

  全市65个乡镇61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基本达到100%,共有垃圾收集点(垃圾桶)17506个,垃圾收集站1356个(密封带棚式811),生活垃圾转运站5处,填埋场25处。管护机制采用“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区处理”,两县综合考虑运距和费用问题,基本采取填埋方式进行处理,五区实施城乡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模式,将农村生活垃圾运至阜新中科焚烧发电厂处置。

  阜新县东梁镇田家村、转角村垃圾转运站已经投入使用;阜新县佛寺镇、阜新镇2处垃圾转运站,目前正在调试设备中,预计2024年4月末正式投入使用;清河门区河西镇垃圾转运站,因资金问题尚未投入使用。

  阜新县3处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已接近饱和,不能满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需求,未来需要建设1座农村生活垃圾焚烧厂;彰武县现有22处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能够满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需求。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摸清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底数

  为加快农村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的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条件,我局协调市人居办向各县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深入乡镇、村屯开展实地调查,摸清底数和缺口情况。待调研摸底数据统计后,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有关县区补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

  (二)督促两县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收转处置设施设备建设规划

  为解决我市尤其是两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转处置设施存在的短板,必须科学化、系统化从全域的角度去统筹谋划农村生活垃圾收转处置设施,按照县域统筹的原则,需要编制两县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库,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建设,到2025年年底前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短板。我局已与市生态环境局沟通,将上述内容列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领导小组对两县的督办内容,要求两县尽快落实。

  (三)利用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升级垃圾收集设施

  为补齐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转处置设施的短板,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住建局和市财政局制定《阜新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利用2023年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理设备购置和设施建设,2023年,我市共争取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1410万元,此项资金全部用于支持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2024年1月份,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县区,其中阜新县760万元,彰武县521万元,五区共129万元,全部用于支持镇村购置垃圾箱、垃圾转运车、小型钩机及铲车等,预计2024年5月底前将全面完成。

  (四)重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示范村建设,实现分类减量。

  目前我市农村生活垃圾面临的实际问题主要有:一是垃圾产生量较大;二是转运费用较大,乡镇财政难以承受;三是生活垃圾处置终端严重不足。鉴于我市农村生活垃圾面临实际问题,短时间难以解决,为解决生活垃圾处置问题,最有效的途径是对垃圾进行分类减量,垃圾量的减少,将使转运和终端处置的费用也大大减少。为此我局今年在全市65个乡镇,重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工作,先实现示范村的垃圾分类减量,各乡镇以示范村为引领,在各乡镇推广,真正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在全市倡导学习彰武县大冷镇曹家村的分类减量的治理模式。

  (五)积极争取奖补资金

  财政部门将积极向上级争取省财政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方面支出,改善各乡镇辖区内主干道面貌,提升村民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同时,将及时做好资金分解下达拨付,会同组织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抓好奖补资金的绩效和监管工作,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积极协调周边市、县焚烧处置设施处理

  阜新县与北镇中电环保达成初步协议,优先对老河土镇、国华镇、大板镇、富荣镇、泡子镇、十家子镇、苍土乡等7个乡镇的生活垃圾进行低成本集中转运和处置,通过户分类、村收集、镇集中,将生活垃圾在乡镇指定地点集中,由中电环保公司负责收集转运,已于2023年11月开始试运行,现日处理垃圾50到60吨。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阜新县对以上7个乡镇各追加配备大型垃圾清运车1辆,以提升农村垃圾收储转运能力。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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