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3-26 浏览量:102 来源:市住建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冯立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部分街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停车难问题的关注和关心,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联合市公安局、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加强静态停车管理
就您提出的对违章停车实行严管建议,我们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充分挖掘道路潜力,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在保障道路通行顺畅的前提下,设施施划临时占路停车泊位。二是保持占路停车泊位的合理性,清理私设、私占泊位问题,尽最大可能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静态停车环境。三是加大路面执勤民警的巡逻范围和频率,完善电子警察等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多重手段严查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大力规范全市静态停车秩序。
二、推进智慧停车项目
就您提出的停车空间集约使用、提高停车密度、增加有效停车位供给的建议。市住建局已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启动了智慧停车项目。该项目旨在促进城市立体均衡发展,缓解重点商业聚集区(如解放大街两侧等)交通压力,将对全市公共停车资源进行统一规划,运用智慧管理手段,通过停车收费的形式,增强停车位的流动性,缓解停车难等问题。
三、依法履职加强城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与管理
2023年,市住建局牵头开展了《阜新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起草论证工作,经过立法小组多次研讨、向机关单位及社会4次全面征求意见、经司法部门审核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等程序,现已报请市人大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第一次审议会议。下一步将按照市人大立法程序逐步推进。该条例的出台,将从法治层面较好的解决目前我市机动车停车场多头审批(备案)等问题,有助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就您提出的建设立体停车场的建议,该条例对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等方面也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阜新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有关要求,积极履行住建部门职责,有效推进相关建设工作,促进缓解停车难问题。
四、根据需要引导开放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
就您提出的鼓励内部停车场外放的建议。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经调查了解,认为您的建议具有现实意义和必要性。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将倡议引导您所提到的停车难区域附的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在条件适宜且安全保密工作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对停车空间在空闲时段实行有偿外放。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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