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3-26 浏览量:114 来源:市住建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姜红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共享单车方面的建议提案收悉,就您提出的优化共享单车运营及发展模式、创新管理模式、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公民素质的建议,提出答复如下:
一、创建有法可依的管理模式
以法治建设为保障,推进《阜新市共享单车管理规定》立法工作。为切实加强共享单车管理,解决共享单车行政执法无法律依据的难题,市住建局申请将《阜新市共享单车管理规定》纳入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按照立法程序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立法,从而实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的管理模式。
二、加强对运营企业的监管
我局将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大对运营企业的管理力度。一是通过建设共享单车管理平台,实现对运营企业的实时监管。二是精确电子围栏。依托共享单车管理平台,强化技术支撑,精确电子定位,通过技术手段确保点位内规范还车。三是通过建立正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运营企业更换坏、旧车辆、日常运维摆放、存放场地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于管理不到位的运营企业,采取约谈、扣除市场份额等方式予以整治。
三、常态化开展整治行动
将共享单车停车秩序管理纳入年度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范围,常态化开展整治行动。3月份以来,已清理整治违规投放、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3899台。
四、加强对骑行人的约束
就您提出的提高使用人素质方面的建议,我局将从源头加强管理,通过运营企业启动惩治措施。包括对不在点位内还车的现象进行系统扣费或限制使用提醒,骑行人执意在点位外乱停乱放,将会在锁车后受到相应的惩处,从而引导市民规范停放。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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