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建议》(121号)答复

日期: 2024-04-30 浏览量:59 来源:市住建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郑宇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从2022年开始,我市开展了“完善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三年行动项目”民生实事工作,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两年来,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群众的期望仍然有很大差距。为此我局在2024年实施物业管理“全面提升年”行动,通过制定行业标准,推广智慧物业,加强物业管理服务监督工作,强化市场竞争机制,从而推进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培训。开展“加强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和“物业行业从业人员专业技能”系列培训活动。积极深入各县区住建局、街道社区、物业企业,宣讲物业管理新政新规,整体提升基层单位的管理能力和从业人员的执业水平。

  二是强化市场竞争机制。有效发挥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社区联动作用,通过“辽宁阳光三务”平台,实现物业服务与收费信息全公开,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出台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全面实行物业服务招投标,避免无序竞争,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行为,为百姓自主选择适合的物业服务提供保障。

  三是大力推广智慧物业。引进智慧赋能物业管理服务理念,推广应用外市智慧物业微信小程序,满足业主多样化生活服务需求,试点先行,加快推进实现业主“在线服务、一键直达”,促进智慧物业与生活服务融合发展。

  四是持续开展信用评价。充分发挥县区物业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积极参与作用,公平公正做好年度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通过建立“红黑榜”公开制度,实施星级分类管理,进一步打造“优胜劣汰、失信失业”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

  五是加快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加强党建引领,构建红色物业,覆盖率递增10%;全面推进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实现住宅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全覆盖。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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