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3-26 浏览量:102 来源:市住建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黄智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停车难、商户利用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提案收悉,现联合市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答复如下:
一、加大停车管理力度,合理施划停车泊位
就您提出的本着“应划尽划”的原则,增划停车泊位的建议。市公安交警部门充分挖掘道路潜力,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在保障道路通行顺畅的前提下,设施施划临时占路停车泊位。加大路面执勤民警的巡逻范围和频率,完善电子警察等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多重手段严查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大力规范全市静态停车秩序。
二、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就您提出的加大检查查处力度的建议。市住建局以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起草印发了《阜新市2024年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将开展沿街商户私自侵占公共停车泊位行动纳入整治范围,明确责任,提出要求,开展整治。同时结合沿街商户“门前三包”治理行动,对多次督促拒不整改的商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上传信用系统实现联合惩戒。
三、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广泛宣传。通过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介,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市民法治意识,做学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好市民,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舆论氛围。二是点对点宣传。印发《致广大沿街单位(商户)的一封信》,明确不得私占停车泊位、不得设置挡车障碍物和相关处罚政策及依据等内容。3月下旬以来,各级城管执法队伍已发放“一封信”9500余份。
四、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查处违法侵占问题
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公开各级城市管理部门监督举报电话的形式,及时发现查处私自侵占公共停车泊位问题。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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