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嘉同志任职的通知

日期: 2023-09-14 浏览量:136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局党组决定:

刘嘉同志任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中共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9月14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