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禁止在市县城区烧纸祭祀的建议》(67号)答复

日期: 2023-05-01 浏览量:240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齐敬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在市县城区烧纸祭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住建局牵头联合市市场局共同办理。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焚烧祭祀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每年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农历小年前夕焚烧祭祀高峰阶段开展沿街焚烧祭祀治理工作提出要求,指导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开展好整治工作。在关键节点前夕,市住建局专门印发文件,对开展此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2023年3月,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清明节焚烧祭祀治理的通知》,对全市范围内开展沿街焚烧祭祀治理行动作出了安排部署。整治行动中,市县(区)住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突出“三个到位”。

  一是宣传到位。在日常巡视和路口值守过程中,利用执法车载音响播放《文明祭祀倡议书》,开展流动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禁烧政策,引导市民告别祭扫陋习,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同步开展祭扫防火安全宣传。

  二是责任到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坚持县(区)综合执法人员全员上岗,制定了值班值守人员统计表和巡查人员统计表,采取“定点、定人、定责”方式,对沿街焚烧祭祀用品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和查处。

  三是治理到位。坚持做到日常管理不放松,集中治理见成效。3月30日至4月9日集中整治期间,市县(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共出动人员2174人次,车辆576台次,清理取缔店外经营及占道经营1312起,查处整治流动经营摊点11处,教育劝阻1600余起,暂扣烧纸等祭祀用品400余公斤,沿街焚烧祭祀和室外摆售堆放、占道经营、流动售卖祭祀用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没有发生因沿街焚烧祭祀引发的火灾等衍生灾害。

  在当前禁止生产、销售祭祀用品的政策没有出台的前提下,结合我市实际,下一步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广播、报纸、宣传条幅、LED广告屏、出租车滚动广告屏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讲文明、树新风,不当街祭祀、露天焚烧。同时,将文明祭祀作为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的一个方面,将缅怀先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文明风尚的从小培养。

  二是严格执法行为。一方面,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及《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文)的规定以及“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管职责,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另一方面,持续加大关键节点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店外摆售、占道经营、沿街焚烧等行为,对于不接受劝阻、对抗执法等行为,要依据《阜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查处。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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