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5-05 浏览量:301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王素清、董航、包桂琴、薄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阜新东部焚烧发电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垃圾治理情况
全市65个乡镇61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基本达到100%,已经建立乡镇垃圾统一处置工作流程,采用“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区处理”管护机制,全市各乡镇共有垃圾填埋场12个,填埋点12个,中转站5个,简易填埋点50个,综合考虑运距和费用问题,基本采取就近填埋方式进行处理。依据农业人口年人均30元的补助标准,列支农村环境运行维护经费,省、市县三级按照4:3:3比例承担。
二、关于解决农村垃圾问题的办法
(一)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继续在全市倡导“远学新宾‘五指法’和近学章古台‘五句诀’”分类经验,每村指定1名村干部负责垃圾分类指导,设立1名宣讲员,县级住建部门负责专题培训。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量,实现垃圾分类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四化”处理。
(二)推进补齐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短板建设。制定《阜新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指导县区明确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布局,根据设施服务年限谋划补短板项目建设计划。要求2023年年底项目全部开工建设,2024年年底项目全部竣工,2025年年底项目全部投产使用。
(三)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力度。一是建立“县区领导包片、乡镇领导包村”责任体系,明确包保责任和奖惩措施;二是建立乡镇农村环境卫生督考排名通报制度,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综合评比排名,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并通报各县区委、区政府;三是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推广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道德银行等激励模式,增强农民群众主体意识。四是每村指定1名村干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指导,推选10名村民监督员,利用“辽宁乡村垃圾随手拍App”及时反馈发现环境问题。
(四)农村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一是开展沿河禁(限)养区规模养殖场(户)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粪污直排等问题排查整治并建立台账;二是建立农膜、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争取每村设立1个废弃物回收点,明确回收利用体系,实现集中回收,避免乱丢乱弃;三是在畜牧养殖村和设施农业村建设与生产废弃物产生量相适应的堆沤池等设施,实现畜禽粪污、秧稞、秸秆等资源化利用。
(五) 强化农民群众主体意识。农民群众是农村环境整治的受益主体,也是责任主体。通过走村入户宣讲、典型宣传、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提升农民主人翁意识,引导农民群众自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常态化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六)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为了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提高垃圾终端处置能力、总量,减轻处置压力,打造“天蓝、水净、空气新”的镇村宜居环境,阜蒙县已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列入计划,正在进行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
因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所需资金较大,因市县两级的财政比较困难,积极与发改和财政部门沟通,争取申请国家专项债券资金的支持。目前因垃圾焚烧发电厂尚未建成,为解决终端垃圾处理的问题,向上积极争取、统筹各涉农资金,市、县、乡镇政府配套部分资金,争取在我市部分乡镇试点一批“小型垃圾焚烧设施”。该炉利用磁化器在有机垃圾处理过程中加入磁场,通过磁场使垃圾的降解温度由800℃降低到300℃以下,并产生对环境无害的小分子量有机物或无机物,从而减少了二噁英的产生。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由衷的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我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对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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