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将我市各乡镇垃圾统一运输处置的建议》(62号)答复

日期: 2023-05-01 浏览量:198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徐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我市各乡镇垃圾统一运输处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垃圾治理情况

  全市65个乡镇61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基本达到100%,已经建立乡镇垃圾统一处置工作流程,采用“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区处理”管护机制,全市各乡镇共有垃圾填埋场12个,填埋点12个,中转站5个,简易填埋点50个,综合考虑运距和费用问题,基本采取就近填埋方式进行处理。依据农业人口年人均30元的补助标准,列支农村环境运行维护经费,省、市、县三级按照4:3:3比例承担,积极推广辽宁垃圾随手拍App,接受群众监督。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继续在全市倡导“远学新宾‘五指法’和近学章古台‘五句诀’”分类经验,每村指定1名村干部负责垃圾分类指导,设立1名宣讲员,县级住建部门负责专题培训。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量,实现垃圾分类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四化”处理。

  (二)推进补齐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短板建设。制定《阜新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指导县区明确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布局,根据设施服务年限谋划补短板项目建设计划。要求2023年年底项目全部开工建设,2024年年底项目全部竣工,2025年年底项目全部投产使用。

  (三)农村垃圾治理。一是建立“县区领导包片、乡镇领导包村”责任体系,明确包保责任和奖惩措施;二是建立乡镇农村环境卫生督考排名通报制度,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综合评  比排名,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并通报各县区委、区政府;三是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推广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道德银行等激励模式,增强农民群众主体意识;四是每村指定1名村干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指导,推选10名村民监督员,利用“辽宁乡村垃圾随手拍App”及时反馈发现环境问题。

  (四) 强化农民群众主体意识。农民群众是农村环境整治的受益主体,也是责任主体。通过走村入户宣讲、典型宣传、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提升农民主人翁意识,引导农民群众自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常态化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五)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为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提高垃圾终端处置能力、总量,减轻处置压力,打造“天蓝、水净、空气新”的镇村宜居环境,阜蒙县已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列入计划,正在进行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由衷的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我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对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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