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54号)答复

日期: 2023-05-05 浏览量:249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李明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为切实加强共享单车管理,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对共享单车企业进行了调研,调取了运营企业在交通运输局备案的全部资料,与沈阳市住建部门沟通借鉴管理经验,多次组织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部门就解决有关问题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按照会议议定内容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起草印发了《关于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专项整治的通知》,督促各县区开展共享单车整治行动。为更好的开展整治工作,市住建局组织人员对共享单车停放点位重新施划和确认,共计1406个点位,其中重新施划566个。整治行动中已清理超投车辆2120辆,纠正乱停乱放问题1500余起,暂扣车辆86辆。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为压实运营企业主体责任,市住建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正式约谈了现有三家运营企业,对清理超量投放、乱停乱放、提高电子围栏精密度等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对运营企业建立正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对企业实行诚信管理。

  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决定从2023年5月起,将每个月的第一周作为加强共享单车管理集中整治周,常态化开展整治行动;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发动全体执法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将巡查检查工作融入工作和生活,“随手拍”“随处看”,时刻注意对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的监督检查;三是畅通督导渠道。市住建局建立了包括市县(区)两级城管执法人员及运营企业经理在内微信工作群,随时将发现问题发入群内,督促运营企业立即整改。

  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

  市住建、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向社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公告》,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监督,通过社会监督,规范运营企业管理行为和骑行人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大绿色出行、安全骑行宣传,倡导广大市民进一步提高文明意识,做到文明骑行、规范停放,营造“共享骑行、共享文明”的良好骑行风气。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采用契约模式,将16000辆共享单车投放份额进行公开招标,能够满足规范停放要求的方可入驻阜新。签署双方服务协议承诺,并以此作为规范单车企业经营行为的有力抓手。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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