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办事不找关系”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

日期: 2023-03-31 浏览量:465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方案》,根据省纪委书记刘奇凡到阜新研指导精神,特制定《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办事不找关系”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

“办事不找关系”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方案》,根据省纪委书记刘奇凡到阜新研指导精神,制定此工作机制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紧扣“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建设要求,优化全局政务服务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政治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党对落实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坚持清正廉洁。把清廉原则贯穿在服务全过程,打造“勤政、高效、规范、廉洁”的办公环境。

  (三)坚持守正创新。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两个结合”重要论述,创新理念、创新载体、创新举措,力争在改革中打造中国特色、塑造辽宁优势。

  (四)坚持问题导向。改革紧盯痛点堵点,哪里有问题就从哪里改起,做到突出重点、精准发力。

  三、工作目标

  围绕办事人的实际需求不断优化服务质效,让申请人在办事过程中切实感受到“办事不找关系”。通过“公开事项清单、优化服务举措、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内控管理、健全专项监督”工作机制建设工作,真正打造成办事方便、风清气正、法治良好的办事机关。

  四、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各位副局长、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成  员: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各部门确定一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审批科。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纪委、市营商局和派驻纪检组工作安排,负责落实“办事不找关系”工作机制决策,制定落实“办事不找关系”工作的各项任务,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拟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公开事项清单

  (一)明确事项清单。结合实际工作,确定高频事项列入《指南》。

  (二)编写《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对列入《指南》的高频办理事项,明确办理渠道、办理条件、办理期限和办理材料,为办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指南。

  (三)推进容缺受理机制。公开容缺受理清单,提示申请人可以通过容缺受理机制进行材料后补。申请人可以选择在领取证照前通过现场、邮寄、网络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提交资料。

  (四)推行主动公开目录制度。按照《阜新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阜新市行政许可清单》,梳理本部门职能,加大公开力度。

  六、优化服务举措

  (一)综窗受理。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依申请事项,全部集中在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实行“一门、一网、一窗”。

  (二)靠前指导。在进入审批流程前,进行提前服务和指导,帮助申请人在最短时间内了解办事流程、环节、条件和所需准备资料。

  (三)限时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收完件后,审批人员及时审核、审批和制发证(表),在承诺时限内限时办结。

  (四)并联办。凡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推行并联审批、并行办理,实行首问负责制。

  (五)容缺受理。依法依规建立完善的容缺受理事项清单。仅缺少一些非必需材料的,申请人书面承诺在领取证照时补齐相关材料,即可受理。

  (六)纾困办。针对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现的难点、堵点问题,与企业“面对面”交流,开展专题研究,为企业排忧解难。

  (七)实行“照图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原则上不再重复校验设计文件,以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消防设计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查意见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为依据,开展工程验收评定。

  七、规范执法行为

  (一)落实执法为民工作体系。本着“服务民生、住建先行、保障发展、助力振兴”住建服务宗旨,以“一网通办”“一网通管”为数据支撑,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为服务目标,主动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严格落实执法检查计划,减少执法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二)深入推行“三项制度”。以“三项制度”为主要抓手,全面提高住建领域执法效能,确保住建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实现公示公开依法及时,执法过程公正文明,行政决定合法合规。

  (三)落实“首违不罚”工作机制。在严格执法同时,落实文明执法、柔性执法各项要求,对因不了解政策、非主观原因、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努力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营商环境。

  (四)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在行政处罚权限内,遵循过罚相当的原则,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量化处罚力度。

  八、强化内控管理

  (一)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对工作落实过程定期进行督导,对工作中进展缓慢的事项跟踪督办,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实行问责,对工作落实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充分发挥督导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强化内控工作机制。以风险防控为导向,通过查找、梳理、评估工作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方法和标准,对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管理过程和机制。

  (三)强化执法责任制。对行政执法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情形,按照《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纠正执法过错并追究责任。

  九、健全专项监督

  为保障申请人办事方便,确保“办事不找关系”稳步开展,当申请人认为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服务职责过程中未提供规范、文明的服务,申请人可以向局机关进行投诉,局机关受理并反馈。

  十、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统一指挥协调、统筹推进落实。将落实“办事不找关系”工作作为全局2023年工作的“第一议题”,局党委书记、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抓好本行业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各科室负责人结合工作职能做好落实。领导小组要发挥领导作用,全力推进落实“办事不找关系”工作开展。

  (二)加强宣传推广。制定《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利用住建局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和“阜新住建”公众号等有效载体,与时俱进广泛宣传,实现线上线下宣传全覆盖,增强宣传效果,营造“办事不找关系”的浓厚氛围。

  (三)提炼工作成果。在落实“办事不找关系”工作的同时,注重梳理和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定期对服务指南进行更新,创新服务模式。将服务成效以及办事人的获得感及时宣传到位,全面推动住建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质增效。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办事不找关系” 工作 机制的实施意见》的文字解读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办事不找关系” 工作 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图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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