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4-19 浏览量:416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申请条件
1.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有安全评估报告(适用于燃气管道、电力管线);
3.有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适用于燃气管道、电力管线);
4.有管线、杆线架设设计图纸;
5.管线、杆线符合规划布局。申请材料:
二、申请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表
2.重大工程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项目备案文件等
3.申请人身份证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提交,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除即办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组织现场勘察,填写勘察意见;
3.根据申请材料、勘察意见,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法定依据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第十二条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第二十九条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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