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9-05 浏览量:357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人防办:
为持续推动人防系统深入落实《全省人防系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辽宁省行政执法专项考核方案(试行)〉的工作方案》,在全省人防领域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阜新市人防办根据《关于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辽依法行政发〔2021〕4号)的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阜新市人防办制定了《阜新市人防系统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试行)》(免予处罚事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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