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6-27 浏览量:490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管理部: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有效遏制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以下简称“三包一靠”)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建筑质量问题发生,2022年4月以来,全市建设系统按照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在房屋市政工程中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专项行动的通知》(辽住建〔2022〕18号,以下简称“《通知》”)确定的目标、范围和重点,对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展以查处“三包一靠”违法行为为重点的建设领域市场秩序集中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共覆盖7个区(含高新区)及2个县,重点检查在建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核查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在岗履职、建筑用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执行落实等情况,累计检查项目63个,查处“三包一靠”违法行为9起,处罚率14%,其中,未批先建2起,施工企业转包挂靠2起、围标串标4起。
二、总体评价
个别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次专项行动重视不足,虽然按要求及时提交了“周、月、季”工作报告及相关表格,基本能开展建筑市场“三包一靠”违法行为检查工作,但未主动上报、查处一件“三包一靠”违法案件,存在历次报告均为“零报告”问题。
市住建局对各县区在建项目进行“三包一靠”专项督查后,将“三包一靠”违法线索转交各县区住建局后,个别县区执法部门行动迟缓、不作为、慢作为情况严重,执法“宽松软”问题比较突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方面
未批先建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如伊吗图氟产业开发区及棚户区管道燃气供气工程、阜新市东风路东延伸工程、辽宁沃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速冻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期)、阜新氟化工产业基地科技创新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中心)项目、辽宁天予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100吨精细化学品项目、彰武县联信铸造硅砂有限公司固废处理中心建设项目、银通公园里项目银通公园里一标段等20个工程均存在此问题。
(二)施工企业市场行为方面
1.部分施工企业涉嫌违法分包。有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劳务作业发包给个人或者没有相应劳务作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个别劳务分包单位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个人;个别总承包单位将大笔劳务款项支付给个人。
2.部分施工企业涉嫌转包。部分项目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执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项目部成员均不在现场管理,现场实际负责人与承包施工企业无社保证明、工资发放证明、劳动合同。
3.部分施工企业涉嫌挂靠。有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能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工资发放证明;有的分包单位未能提供现场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工资发放证明,未能提供分包工程款的支付凭证。
(三)县区行政执法方面
县区执法部门不敢“动真碰硬”,遇到执法难题不能认真处理,急于甩“包袱”,将问题汇总至上级部门。专项整治过程中部分单位及监督人员对“三包一靠”违法行为现场调查取证、事实认定、处罚依据等专业能力不强,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不力。
(四)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个别县区住建管理部门在打击“三包一靠”专项行动2个月来,未主动发现一起“三包一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主动作为,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在全省大力开展打击“三包一靠”形势下,依然缺少政治觉悟,降低自身政治站位,不能履职尽责。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责任到人
明确此次“三包一靠”专项整治行动负责部门及责任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甩“包袱”、不处理的部门及责任人将全市通报,对因违反质量安全管理规定、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危险行为而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整改到底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责任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切实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做到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将整改落实到底。各县区要以此次检查作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改进质量安全管理、提高质量安全水平的契机,着力提高执行力,巩固整治成果。
(三)坚决曝光
各县区要加大舆论宣传,既要大力宣传优秀工程质量管理典型,向社会传递和释放正能量,也要坚决曝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问题,起到震慑、警示作用,营造良好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社会氛围,此次“三包一靠”查处案件将直接进入阜新市建筑领域黑名单,暂停违法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阜新市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
根据阜新市“三包一靠”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各县区要严字当头,扎实完成本次整治行动,查处“三包一靠”违法行为并督查落实整改,查处情况必须建立详细的台账。市住建局将于7月份开展2022年上半年全市“三包一靠”专项整治行动履职专项督查,届时对无法提供检查台账、检查工作不闭合、查处打折扣、工作甩“包袱”的县区,将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对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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