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集中供暖试用热流量表计费的建议》(151号)答复

日期: 2022-04-08 浏览量:354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赵延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集中供暖试用热流量表计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供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中的建议针对性强、解决措施得力,对我局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2010年开始,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我市开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程,该工程采用“1+2+3”模式进行,即供热计量、热源节能和建筑节能改造相结合。

  2012年,我市完成了约82万平方米的计量改造工程,采用安装户用热计量表+换热站变频改造+管网改造的方式,但由于是老旧小区住宅,供热管网服役年限较长,管网运行压力受到限制,因此部分住宅供热质量受到影响,不得已拆除了已安装的热计量表。供热计量改造及收费涉及管网运行、水质及维护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具体实施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省内其他城市也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实施。同时,鉴于当前我市未有实行热计量收费的建筑,因此我市尚未出台以热计量为单位的城市供暖价格收费标准。

  下一步,我市对于实施供热计量改造和实行热计量收费这项工作,将按照省住建厅的工作部署及《供热计量技术规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阜新市实际情况分步实施,市发改部门也将视我市采取热计量收费建筑推进进程及时出台以热计量为计费单位的城市供暖价格。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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