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盘活棚改剩余房源的建议》(64号)答复

日期: 2022-04-15 浏览量:1158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李永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棚改剩余房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从2011年起至2014年,这个阶段主要实施了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市政府作为实施主体,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实施了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市政府负责改造资金筹集及贷款的偿还工作,各区政府承担辖区内棚改项目的拆迁、建设和安置工作。资金来源为市城投公司申请国开行贷款15亿元。经统计和评估我市目前国有工矿空置房源,共计10052套(住宅4816套,网点549套,地下室1082套,阁楼3330套,车库275套),面积618800平米,评估总价值6.95亿元。同时,由于部分居民诉求过高和不同意异地安置等原因,还有3597户国矿棚改居民尚未回迁安置。

  为盘活我市棚改空置房源,住建局作为我市棚户区改造牵头审核部门,将采取如下方式进行盘活棚改空置房源:

  一、在新发生的棚户区改造中进行盘活。从2014年起至今,按照国家新的棚户区改造政策,我市又启动实施了新一轮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各县区作为责任主体自主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棚户区改造的拆迁、建设和回迁安置,由各县、区政府负责银行贷款及专项债券的“借、用、管、还。”各区在棚户区改造中,动迁的棚改人员按照自愿的原则可以选择货币化安置或房屋回迁安置两种方式,对于房屋回迁安置的房源,可以选择棚改空置房源,经市住建局和市财政局同意,可按照棚户改造的成本价划转为有棚户区改造任务的区政府。根据我市“十四五”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列入工业、商业开发、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等重点开发区域内的平房居民,各区可参照棚改政策动迁,鼓励各区使用市级棚改剩余房源进行安置。根据棚改房屋评估值,市财政与各区政府签订棚改贷款转贷协议,由各区承担市本级棚改贷款本金及利息(利息按照债券发行利息计算)。居民出资差价款由各区使用。土地开发时,棚改房屋转贷本息计入地块成本,地块出让后成本返还各区使用。

  二、在城市拆迁改造中进行盘活

  因城市道路改造、危房动迁、商业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的地块的住户,对选择房屋回迁的住户,可以选择棚改空置房源,经市住建局和市财政局认定后,由市财政局按照市场评估价划拨给区政府,土地出让金和房屋办理产权发票由市财政局承担,由市自然资源局办理房屋的产权证。目前细河区政府有D级危房有980户,准备利用正阳馨居和龙泽雅苑的棚改闲置房源安置危房搬迁住户。

  三、在城市应急中进行盘活

  按照省疫情防控的要求,每个城市要建成一定数量的防疫用的房屋。经排查市本级共有整栋棚改闲置房屋共有13栋,838套房屋,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专家现场核定,新邱区益民小区共有3栋,286套房屋符合防疫的要求,目前城建集团正在改造,改造完成后作为防疫的备用房屋,疫情过后,可以用作新邱赛道城举办赛事时用作租赁住房使用。

  四、用作医养结合养老用房

  市本级棚户空置整栋房屋和大量商业网点,随着我市人口的老龄化加剧,养老问题已经摆在政府必须解决的问题。市住建局现正在与社区医疗服务站联系,将棚改空置房源用于医养相结合的用房,这样既解决了老人养老问题也解决了看病问题。

  五、鼓励各区使用棚改腾空土地

  鼓励各区引导企业和招商引资项目优先使用棚改腾空土地,根据腾空土地成本价格,市财政与各区政府签订棚改贷款转贷协议,计入地块成本,由各区承担市本级棚改贷款本金及利息(利息按照债券发行利息计算),棚改地块出让后成本返还各区使用。

  六、市直相关部门要配合做好房屋产权证办理工作,完善棚改房屋和土地手续。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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