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农村特点的生活垃圾处理利用的建议》(12号)答复

日期: 2022-04-04 浏览量:337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李敬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特点的生活垃圾处理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垃圾治理现状

  农村垃圾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等。截至2021年末: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

  全市65个乡镇61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基本达到100%、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6.27%。各乡镇共有垃圾填埋场9个,填埋点15个,中转站4个(在建),简易填埋点50个,垃圾处理以填埋为主,综合考虑运距和费用问题,基本采取就近填埋方式进行处理。管护机制模式采用乡镇政府、村委会和聘请第三方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管护经费来源为省、市、县拨款和镇、村自筹相结合。2021年全年两县五区用于农村环境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资金投入共计3871.47万元。

  (二)农业生产废物治理方面

  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阜蒙县、彰武县被确定为全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6%。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各部门形成合力,各司其责,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治理工作。

  (一)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

  继续在全市倡导“远学新宾‘五指法’和近学章古台‘五句诀’” 分类经验,指导镇村两级有组织培育垃圾回收利用体系,提升垃圾分类质量。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量,实现垃圾分类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四化”处理。

  (二)推进补齐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短板建设

  推进阜蒙县、彰武县和清河门区完成省财政资金补助的3处生活垃圾填埋场和5处转运站项目建设,年底前达到使用要求。结合《辽宁省县(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规划指引(2021年—2030年)》编制,指导县区明确2030年前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布局,根据设施服务年限谋划补短板项目建设计划。同时,结合“城市更新”、“十四五”规划,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

  (三)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

  依托阜、彰两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持续开展秸秆“五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探索农药、兽药、肥料包装物、农膜回收利用管理机制,在阜、彰两县开展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生产、销售、使用者的主体责任,农膜回收率达到82%以上。充分发挥阜、彰两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效能,落实养殖场户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探索推广粪污就地还田模式,全面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7%以上。

  (四)鼓励企业参与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

  一是创新垃圾处理模式。积极引导我市现有大鹰水泥、中科环保、金山发电3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阜清环保1户规下工业企业,利用现有协同处理垃圾的生产工艺,针对农村特点的生活垃圾处理实际,进行无害化处理,使垃圾变废为宝。

  二是培育垃圾处理示范企业。为工业企业开展农村特点垃圾分类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对积极性高、基础条件好的企业重点培养,力争培育处理农村特点垃圾分类示范企业。

  三是鼓励企业多元化投入。鼓励工业企业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特点的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破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难题。

  (五)强化考评机制

  结合乡村振兴季度“擂台赛”,开展对农村垃圾治理成果的抽查、通报;同时,通过“随手拍”APP处理成效,考核管护机制落实情况。

  (六)提高农民环境意识

  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农民垃圾分类治理的环保意识,强化农民是垃圾分类治理最大受益者理念,逐步改变“政府干、百姓看”的现象,让农民变被动为主动,逐渐成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主人。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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