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典型案例

日期: 2021-04-08 浏览量:168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辽宁省阜新市人防办查处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殊景嘉园小区未批先建案

  2021年4月2日,辽宁省阜新市人防办依法对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殊景嘉园小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做出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2334345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3月8日,根据市人防办相关部署,人防工程科执法人员对位于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阜新市区北部、民族街以西,北新路以南,兴工路以北的殊景嘉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人防工程建设情况检查,发现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殊景嘉园小区建设项目未建设地下人防工程。经查该项目于2018年6月年开工建设,该项目建设面积为20854平方米,备案文件号为阜细发改备〔2017〕10号,当时未办理人防工程审批,未建设地下人防工程,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根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和《人民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

  人防工程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结合城市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不仅可以提高整个城市的总体防护能力,而且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我们要在加强人防工程审批工作的前提下,加强人防工程行政执法,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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