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报告

日期: 2021-12-03 浏览量:309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市住建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和市委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阜新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阜新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阜新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工作方案(2021-2025年)》《阜新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工作方案》《关于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 为阜新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加大学法普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推进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按照《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工作情况通知》要求,将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强法治意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专题学。市住建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共开展2次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和能力。

  二是培训学。市住建局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2021年度第一期“周末大讲堂”主题,邀请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李剑锋律师,为局机关干部职工和市住建中心执法部工作人员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

  三是在线学。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法用法网络专题学习活动,在辽宁干部在线学习平台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和“宪法学的基本知识”等课程。

市住建局在抓好学习宣传工作的同时,积极引导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到工作实践中,确保学深悟透、学以致用。

  二、加大普法力度,开展法治学习教育系统活动

  市住建局按照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1年度阜新市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依法治理,

  1.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积极开展2021年度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通过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LED屏宣传等形式,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制作宣传板,深入社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2.开展《辽宁省城镇燃气条例》解读和宣传活动。利用阜新住建公众号,宣传《辽宁省城镇燃气条例》相关内容;督促各燃气企业在办事大厅等处悬挂宣传板、宣传画;同时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培训,重点对《辽宁省城镇燃气条例》进行讲解,截至11月末,已对591名燃气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

  3.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宣传讲解工作。6月16日市住建局在大世界商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防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人民防空法的内容和人防相关安全知识,共发放《人民防空法手册》100余册。

  三、强化文明执法理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切实提高执法队伍执法水平,有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提升城市管理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工作方案》,教育引导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理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禁止粗暴野蛮执法、运动式执法和“一刀切”执法等行为,解决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

  1.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执法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引导广执法人员积极学法、规范执法,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依据、执法流程,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高度自觉。2021年,重点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并组织各县区住建局开展“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版试卷”开卷考试,共有424名执法人员参加了考试,合格率100%。

  2.规范执法程序,落实“三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公示、执法全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性审核制度,深入推进执法公示制度常态化、全过程记录规范化和法制审核合法化。

  3.规范执法着装,注重仪容举止。要求执法人员一是穿着统一的制式服装,保持整洁完好,按规定佩戴统一等标志标识;二是注重仪容举止,执法时举止端庄、姿态良好、行为得体,三是文明规范使用普通话,或根据行政相对人情况,使用容易沟通的语言,不得使用粗俗、歧视、训斥、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

  4.转变执法理念,推行柔性执法。全面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要求,在执法活动中创新方法,改进作风,加入柔性执法、亲民执法元素,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一是引导执法人员消除“执法即处罚,执法即管人”的错误观念,禁止把行政执法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对立起来;二是加快从管理向服务的理念转变,切实增强为民便民亲民意识,坚持“721工作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三是具体执法工作中做到“三理四心”,即宣传教育要讲理、纠正违章要有理、执法尺度要合理;调查核实要细心、说服教育要诚心、对方不服要耐心、处理问题要公心。

  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市住建局按照《2021年阜新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1.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研究、亲自布置、亲自推进,确保中央、省、市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见效。7月16日,市住建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省、市委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局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住建系统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思维灌输到每个工作环节,打造优质法治建设环境。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1年按照省住建厅、省司法厅及市司法局要求,对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开展了3次自查自评工作,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评查内容和评分细则,进一步提高行政案卷制作的规范性。

  3.做好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2021年度,市住建局共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此外,会同司法局代市政府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

  4.严格推行涉企行政检查执法工作计划。按照《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阜新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住建局制定2021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认真执行。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明确了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时间、检查方式等,并在检查中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同时市住建局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和更新,共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1个,有执法人员39人;检查对象名录库9个,包含市场主体618家(含在建工程项目),其中:燃气企业75家、污水处理企业5家、供水企业3家、供暖企业18家、房产中介机构7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110家、在建工程项目79个、商品混凝土企业22家、建筑企业230家。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以“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为契机,组织40余名工作人员开展宣传活动,对群众关心的老旧小区改造、细河改造、垃圾分类与处置、燃气使用安全等问题,进行了宣传和现场解答。二是5月19日市住建局负责同志前往8890综合服务平台,接听群众热线,解答解读群众关心的热点政策,得到群众认可。三是11月1日,局主要领导带队来到市民服务热线现场接听“12345”群众来电,为来电群众解决供热问题。

  6.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司法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阜新市城市除雪规定》及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了清理意见。

  五、切实做好立法制定和论证工作

  按照市人大2021年度立法计划安排,2021年度市住建局承担1项立法制定项目(《阜新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和2项立法论证项目(《阜新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和《阜新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工作任务。市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学习调研,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在市人大和市司法局的指导和帮助下,一是《阜新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于10月27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二是《阜新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草案几经修改,现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三是《阜新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因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修订,申请暂缓进行,待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修订出台后推进,已将相关情况报送市司法局。

  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一是编制2021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23项(行政许可39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奖励6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57项、公共服务20项、行政处罚73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8项)。二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前市住建局证明类告知承诺制事项共17件。三是制定容缺受理事项材料清单,可容缺受理事项59项。四是归集住建系统电子证照18项,并实时生成审批数据。五是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已达到100%全程网办,全部事项网上办理深度达到8级;零跑动事项比例达到100%;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例达到58%;即办件比例达到47%;全部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2.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开展承接省级职权下放回头看。按照市职转办《关于开展2019年以来省政府下放行政职权事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梳理“接不住、用不好”行政职权事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住建局对“接不住、用不好”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将不能承接的事项上报市营商局,确保改革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加强下放审批事项的培训指导。通过业务培训、电话指导和现场指导等方式与区进行衔接,同时根据区里意见,延长业务指导员派驻时间,累计派驻时间为9个月。三是开展职权下放“回头看”。根据市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行政职权调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局对行政职权应放尽放,更加便捷、高效服务市场主体,经过认真论证、调研,本次共梳理出拟下放事项9项,收回10项,目前已报市营商局统筹协调,待政府下发文件后执行。

  3.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改办关于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问题,组织全市住建系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着力解决审批不规范、违规增设审批环节、全流程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逐一梳理排查了2020-2021年度办理的全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共207项,为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查漏补缺。

  4.规范精简审批事项及要件,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只提交一次材料。按照市工改办的要求,梳理55个工改事项申报材料只提交一次清单。优化直发包手续,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工程直发包备案效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5.落实阜新市“十强十佳”民营企业激励政策。一是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图时限,促项目早日落地;二是组织专业人员深入设计公司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其提高图纸设计质量;三是深入企业一线进行技术指导,让企业少跑路,减少不必要的花费;四是推行容缺受理,对部分企业已经具备审查条件的先行审查,优化审图时限。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按照《阜新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工作方案(2021-2025年)》《阜新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工作方案》《关于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 为阜新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阜新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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