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7-26 浏览量:407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住建局: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建筑工匠的专业技术水平,保障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住房新建或改造等农村房屋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根据《辽宁省组织开展农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方案》和市住建局关于印发《阜新市2021年度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阜住建[2021]147号)相关工作要求,请各县、区住建局于7月30日前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农村建筑工匠:在农村长期从事房屋建筑的泥瓦工、木工、钢筋工等建筑工匠;有意承建农村危房改造的施工和管理人员;鼓励近两年已参加培训的农村建筑工匠,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方式
培训工作由各县、区住建局牵头组织开展。培训方式应以集中当面授课为主,也可灵活采取到乡镇直接授课、视频授课等多种方式。建筑工匠培训应由具有相应资质、技术职称的老师、专家进行授课。
三、其他事项
培训过程中要做好防疫和汛期安全,并于7月30日下班前将培训影像资料和相关培训人员到场记录反馈至市住建局。
各县、区住建局要认真学习、掌握省住建厅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将此项工作作为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住房新建或改造等农村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的保障工作,省住建厅将按照方案工作任务持续推进此项工作。
联系人:张启明 联系电话:330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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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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